作者:
Giornno (喬魯諾.喬三槐)
2019-07-25 04:22:02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是一個很破的句子,不要再去引用它了。
真正可恨的人不會有值得可憐的地方。不要為可恨的人收買不必要的同情。
他如果不放火,還是個值得同情的人,一旦放火,選擇用傷害別人去宣洩他的不滿,從那
一刻開始,他的身份就已經轉變成一個惡人,惡人不管你有什麼苦衷依然是惡。
FINE,可能有人說,難道有人全家快餓死了,偷錢偷麵包也算是惡? 這頂多算是壞,但不
是惡。 惡必須是建立在惡意傷害他人的前提上。
讓我想起日前,國內有個冷氣工在火車上殺死警察,理由是發洩對社會不滿。
據那人的妻子說,他都收不到款項,壓力很大,所以才殺人。
這理由只能呵呵了,殺一個跟你不相干的警察,不管你有什麼理由都已經不重要了,坐牢
吧。
遺憾的是社會上每多一個這種敗類,就有無辜的人為之喪失生命。
再度為京阿尼犧牲的無辜員工默哀。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7-25 14:05:00
這句話本身沒有邏輯 可憐和可恨是兩碼子事
當他在傷害無辜的人的同時,他也不無辜了,因為他已經變成跟當初害自己的人一樣類型的人。
作者:
linzero (【林】)
2019-07-25 10:15:00現在流行反派洗白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7-25 09:31:00反社會不是指詐騙集團嗎?
不可預防避免控制的就叫天災你各位口中的什麼反社會 神經病顯然都是這種不是嗎
作者:
worldark (é”克貓)
2019-07-25 08:59:00可憐之人不是那個意思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想必京阿尼應該也有可恨之處吧
作者:
arbo7777 (hahar)
2019-07-25 08:55:00本就不是為這些人開脫,可以看看以前的通魔事件,大部分都是生活不容易,低EQ者
作者:
pot1234 (鍋子)
2019-07-25 08:51:00我一直以為是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
作者:
iam0718 (999)
2019-07-25 08:47:00惡在某些人心中反而是正義的象徵 只是不容於社會
我覺得不要去對"惡"本身去做定義,因為這本來就是很主觀的東西
作者:
futoshi (長谷川泰三)
2019-07-25 08:40:00那如果窮人偷更窮的人 算是惡還是壞?
作者:
iam0718 (999)
2019-07-25 08:28:00想到屍鬼這部作品 難道 為了吃飯也是種罪惡嗎
對這些人權自助餐的白痴來說,結論就是把被霸凌的都先抓起來隔離,好棒棒呢。
作者:
jojojen (JJJ)
2019-07-25 08:25:00預知能力者看一眼就知道誰以後會出問題 這才是預防達人研究個人背景跟社會環境都慢太多了
我又不提倡去挖糞,幹嘛教你們預防?就是有些人成天以為把責任推給社會叫預防啊呵呵。
那個以日本人來說已經是民族性的問題了 怎麼回答都姆咪
作者: lazyblack (懶黑) 2019-07-25 08:19:00
TED怎麼預防不是一般人的專業啊 你也可以先做點功課來教大家
作者:
jojojen (JJJ)
2019-07-25 08:18:00預防方法就是交給某鍵盤預知能力者,在事情發生前先阻止那些人呀
作者: lazyblack (懶黑) 2019-07-25 08:16:00
或許他還是該慶幸活在日本 美國最好的電椅也要被電45秒 毒氣室要5-7分鐘分鐘 注射15-30分(獄警說自己真要死選電椅 其他拖太久)絞刑很快 像坐雲霄飛車 只是下去前可能會很無助和恐懼
作者: LunaDance (s;omo;pbrupi) 2019-07-25 08:15:00
不要只聚焦罪犯 重點是改善社會氛圍減少產出這類人的不良因素
講半天也沒看哪個人講出怎麼預防,笑死人。只會嘴砲自己挖糞有意義,怎麼個有意義法都生不出來,很好。
作者: lazyblack (懶黑) 2019-07-25 08:11:00
個人覺得除非是要研究犯罪心理學和社會安全制度 否則已經沒什麼好討論了 未來等著他的只有絞刑台 看他的身材繩索應該1.5公尺就夠了吧 再長可能就會扯掉了
作者:
amsmsk (449)
2019-07-25 08:05:00原po聽到跟我聽到怎麼不一樣
作者:
a9564208 (YOU OUT!!)
2019-07-25 08:02:00我英表示不認同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å†æ”¹ID)
2019-07-25 07:56:00還以為是我發文
作者:
AV771118 (AV771118)
2019-07-25 07:30:00這句話原意是相反的吧...
作者:
Giornno (喬魯諾.喬三槐)
2019-07-25 07:10:00NowakiKai你在講什麼屁話?吃瓜鄉民很多,不缺你一個放屁,沒有想法就別出來亂,
作者:
KDGC (都是永邦害的!!)
2019-07-25 06:23:00原句應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還有接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很像是廢死人權律師才會講出來的鬼話
作者:
Tiandai (Tiandai)
2019-07-25 06:02:00我怎麼從來沒聽過你這句話 我放眼望去皆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從沒看過你第一句的版本 LUL
作者:
crea1214 ( Vanilla~*)
2019-07-25 05:19:00不太懂發這篇的目地是什麼
作者: s31388957 (88957) 2019-07-25 05:03:00
他可憐的地方就是被霸凌或是精神病,沒什麼問題吧?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才是不合理的
作者:
Giornno (喬魯諾.喬三槐)
2019-07-25 04:46:00說的也是,唉,傷害已經造成了。
要不要同情是個人自由吧,我相信不管是同不同情,大家都希望犯錯的人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作者:
Giornno (喬魯諾.喬三槐)
2019-07-25 04:39:00所以他應該去燒霸凌他的人而不是燒無辜的人啊? 不然我舉冷氣工的例子幹嘛
作者:
Giornno (喬魯諾.喬三槐)
2019-07-25 04:36:00他是神經病,又說京阿尼抄襲他,不是宣洩不滿是什麼?神經病不是一定要像海綿寶寶那樣才算,有認知障礙都有可能被判定是
"選擇用傷害別人去宣洩他的不滿"你這句講得好像他縱火是為了宣洩不滿 這不就是說動機嗎
作者:
Giornno (喬魯諾.喬三槐)
2019-07-25 04:33:00沒說他動機啊,我又不是他,我只知道他燒人當然這其實也順便挖出了社會陰暗一角和霸凌問題,日本政府有沒有辦法解決? 我也不知道,只知道這問題沒解決,還可能有下一個
我覺得直接認為宣洩對社會的不滿是他的犯案動機也太武斷了不都說他是精神病患了?在嫌犯都還沒醒來情況下就去說動機啥的不太好吧?
作者:
HellFly (十大傑出邊緣人)
2019-07-25 04:29:00我同情他 但他該負責的還是要負責
作者:
valorhu (123)
2019-07-25 04:27:00應該說避免再有類似的人出現是我們該做的,跟犯人有沒有罪的關係不大。
作者:
xelnaga (Xel'Naga)
2019-07-25 04:25:00偷人財物就沒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