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不用讀太多,想太深biden這些話語。
1.
首先video game是記者提的。biden接話。他老番顛快失憶也不是新聞了。
2.
有讀前文的話會很清楚他想搞的是矽谷的資訊業,而非專門針對電玩,
不過電玩鐵定會掃到颱風尾。
3.
感覺biden在想要跟隨川普的角度想要討好製造業的選民。才會提及汽車產業。
說真得加州等資訊業不投民主黨難道會投川普??
鐵票部隊等選前就回歸了拉。
4.
biden想表達的是美國需要加強管制資訊產業,
不意外,從1995年起對於美國資訊產業,尤其是google fb twitter etc,
的管制是非常非常鬆散,也是因為管制鬆散,美國資訊業才能不被法規綁手綁腳,
創造出各種強大的資訊產業服務。
但1995年訂的section230,目前受到許多美國法界人士的批評,認為需要與時俱進。
原因在於1995年資訊業都只是小企業,隨便一告就會破產之類的,無益於產業發展,
但是不少法界人士認為現在(201X起)資訊業已經是成熟產業,需要更強力的管制,
因為資訊業已經能負起更多社會責任。
這是美國為何會強大的一種哲學,你還小的時候,政府規範鬆散,讓你自由發展,
你變很強大時,開始影響社會時,我們在制定法律管理。
事實上這樣的哲學是正確得,1995年時沒人知道私人資訊這麼的值錢,
一直到201x起我們才知道原來有這種新的型態的商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