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書館戰爭算是奇怪的法律吧(怎麼定出能合法內戰的法律呀?
其實作品有把整個法律演變情況寫得蠻詳細的
一開始就是政府制定圖書審查法,成立良化組織去到處沒收違規書籍
然後是在野大聯盟藉圖書館法主張圖書館不在審查範圍內
初期大概還在打法律嘴砲戰,圖書館本來就沒有武裝,政府也怕強行審查圖書館面子不好看
中期是「日野的惡夢」事件,民間的審查組織(政府側翼)直接攻進圖書館開槍掃射、放火,造成嚴重傷亡
政府首先是阻止警察救援,認為圖書館既然抗拒政府審查就不要依賴政府的警察
事後在新聞帶風向說都是圖書館不配合審查書籍才會引起仇恨攻擊
政府本來覺得圖書館方會就此屈服...但重點本來就是背後的在野大聯盟不是圖書館
圖書館反而在背後支持下擴大解釋圖書館法,武裝成立圖書隊
結果是各地圖書館變成治外法權,國中之國,當然該拿的政府預算還是照拿
後期警察基本上進圖書館都要看圖書隊面子,沒事都不想靠近
圖書隊甚至會跑出去巡邏,驅趕到處審查的良化組織,還跑去學校募兵
一般正常會覺得政府可以出動軍隊鎮壓吧...不巧日本沒有軍隊XD
於是政府的良化組織也必須武裝起來才能做審查,不然碰到圖書隊根本被當智障
兩邊比軍事競賽,日子一長大家都「習慣」了,變成在制定什麼交戰原則的瑣碎小事
每隔幾個禮拜在圖書館前面放放鞭炮消耗過期彈藥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