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rianna (奧莉安娜的憂傷)
2020-10-23 14:35:52※ 引述《ya01234 (姆咪)》之銘言:
: 還蠻意外c洽風向是站在遊戲公司那方XDD
: 其實就沒賺頭,還要跟玩家對幹的事情誰要弄,強如歐美大廠EA都沒在收錢了,你其他不是大廠的公司根本沒有那個底氣跟玩家對幹
: 認真的說,不要扯什麼著作權一類,一般人買遊戲就是覺得我有完整的使用權,根本不可能遊戲公司還要跟宣導不能實況,只有玩遊戲的權利喔
: 其實著作權專利什麼的最後還是一個字「錢」,沒賺頭的事情還要多一堆事情做,根本就不可能去維護這種事情
: 然後上一個維護自己權利的公司叫暴雪,你看魔獸爭霸3 重鑄,地圖編輯器做出來的東西歸給暴雪,然後這款又多了一個炎上的點
: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0-10-23 14:37:00我覺得目前這個時代還沒變化成 遊戲實況 是fair useXD
作者:
FlutteRage (我沒看第三å£ä¹‹å¾Œçš„啦)
2020-10-23 14:38:00SIMP
作者:
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
2020-10-23 14:40:00原文有寫啊,fair use是用錢砸出來的,本身概念就不精確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0-10-23 14:41:00要用Fair Use當標準很難的,他們基本上都在踩線...
下半篇都是你自己寫的,stanford根本沒寫那些
就是前面講過的不同玩家的玩法都是屬於創造 只不過既然使用了別人的素材 那麼給抽專利費也是很合理的
你有改作的著作權不代表你用改作營利不受到原作規範既然要聲稱遊戲實況是實況主的改作 那更逃不出你受到原作著作權規定的範疇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0-10-23 14:46:00Fair Use也不是否定原作著作權在自己的創作上,比較像拿免死金牌來擋吧有原著被使用的情況,才有所謂的Fair Use但問題在於什麼情況使用才叫Fair Use...這就爭議不少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20-10-23 14:56:00wikipedia上有很清楚寫出我國法律對「合理使用」訂出的限制條件 你覺得遊戲實況盈利符合哪一條?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10-23 14:58:00河岸的那邊是律師團的墳場嗎法律跟不上現實 想當超越法律的人嗎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0-10-23 15:02:00沒人反對實況主把遊戲過程錄製成影片自用自賞啊這不就是Fair use?
合理使用規範的是不用得到授權的情況 大部分不包含營利想用一句法律落後開脫想太美了吧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0-10-23 15:03:00他可以實況給家人朋友之類少數人
現在是著作權早規定好了 只是廠商規範沒想到要規定而已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0-10-23 15:03:00你覺得不一樣也可能只是你自以為不一樣搞不好全都在製作團隊的考量範圍內就像你舉的健身環例子 怎麼可能想不到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20-10-23 15:05:00所以你的意思把別人的歌加入自己的風格 不經對方同意就拿去販賣 這是fair use嗎? 喔哇~ 果然是很先進的觀念呢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20-10-23 15:07:00還有風向吹向哪邊哪邊就正確嗎?民粹真棒 都不用思考真輕鬆
作者:
ISNAKEI (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
2020-10-23 15:09:00麥塊算原創性最強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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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fu120 (hsu2402)
2020-10-23 15:09:00今天那邊風向吹向實況主只是因為平台幹不過實況主啦 想找實況主來還幹實況主真的是腦袋撞到
作者:
afking (掛網中)
2020-10-23 15:13:00如果放電影,實況主reaction算有足夠變革嗎==
..........舉的例子也太爛 你找個有判決書的東西好不好
作者:
afking (掛網中)
2020-10-23 15:14:00每個人看電影反應也不同吧
作者:
afking (掛網中)
2020-10-23 15:16:00遊戲內容有劇情,有固定畫面,這些部份怎麼說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20-10-23 15:18:00真的是給你心證都飽了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0-10-23 15:19:00博恩例子感覺不太一樣吧? 原作有反應侵權但不打算告只求
作者:
Orianna (奧莉安娜的憂傷)
2020-10-23 15:19:00不然呢 你又不能真的用個碼表計時 去計算實況主講多少話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0-10-23 15:20:00侵權方認為合法的理由是因為政治言論自由
作者:
Orianna (奧莉安娜的憂傷)
2020-10-23 15:21:00恩 我懂例子不夠好 是的 但遊戲實況真的特殊 實在難找真正1比1能比喻的好例子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0-10-23 15:21:00台灣實況主如果要拿博恩例子對抗遊戲公司應該有難度吧?
作者:
afking (掛網中)
2020-10-23 15:21:00博恩那個最後是沒告吧,真的告未必會被認定合理使用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20-10-23 15:23:00什麼不然?開盈利就不在合理範圍內好嗎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10-23 15:24:00薩泰爾主張沒盈利啊 還用原作名義去捐款 跟超越法律的原PO認知的有點出入 大概是法律跟不上原PO的現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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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dar (Yoda)
2020-10-23 15:24:00實況主玩遊戲呈現出的內容沒跑出遊戲設計之外吧?那這樣他算有變革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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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anna (奧莉安娜的憂傷)
2020-10-23 15:27:00變革性目前本來就沒正解 我也只是點出這個精神 沒特別要怎麼樣
遊戲設計只是一種素材而已 不代表基於這個設計衍生出來玩法沒有創造性
這種模糊的定義就是比誰的律師強了如果實況主真的玩的有創作性 holo就不會ban台了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0-10-23 15:31:00是同意玩家的遊戲影片也可以有創造性,主要問題是營利啊
好比麻將 圍棋 西洋棋等 你要說玩家研究出的打法沒有創造性嗎?
作者:
Orianna (奧莉安娜的憂傷)
2020-10-23 15:33:00真的最極端 大概就籃球足球 遊戲不是你發明的 但NBA錄製
因此問題點就在於 玩家玩法有創造性 但不代表素材可以無
很多桌遊 遊戲辦大型比賽是需要授權的喔...當然我指的不是club的那種等級而已
你這篇不就跟版上那篇二創告贏盜版差不多結論就是版權方有權利搞二創,但不代表二創可以被隨便
作者:
Orianna (奧莉安娜的憂傷)
2020-10-23 15:34:00盜版我不懂 只是主張 實況是一種二創 這樣
盜用,拿來實況這邊講就是你實況別人遊戲,遊戲商要跟你收錢合理,但是如果你被盜片盜播去搞人也合理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0-10-23 15:37:00另外一個例子就付費字體吧? 買字體拿來個人創作字體公司不會跟你坳,但如果要商用就要看當初字體授權有沒有開放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20-10-23 15:39:00不是所有付費字體買了就能直接商用
.....總覺得現實世界好像不是這樣,是我沒看懂原po意思嗎現實是任天堂跟大家招手呼籲快過來吧....開發遊戲跟籃球這類不可考發明者是誰的可能不好類比但開發一款遊戲,如果實況主的畫面完全看不到遊戲畫面只看得到實況主本人,那原po的主張可能比較站得住腳也才符合,這個實況影片主軸完全是實況主本人的創作,且觀眾都是來看實況主本人跟遊戲無關不然整部實況影片,主要構成遊戲還是佔了絕大多數
作者: DuckZero (國際魯蛇份子) 2020-10-23 16:31:00
0分
作者:
linzero (【林】)
2020-10-23 17:03:00一般會拿營利當依據,所以這裡開刀的是有收入的實況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