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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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i.imgur.com/Kg6d11q.jpg
: https://i.imgur.com/2hcsPHt.jpg
: 昨天某人結婚啊
: 所以請假在家閒閒沒事做
: 就重看了一下某作品的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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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的事実婚也就是所謂的内縁關係
: 台灣早期日治時代好像也有
: 依日治時期戶籍登記漢字稱謂用語概解的解釋
: 內緣妻:未依法結婚登記但同居在男方戶內之女子
: 世帶主:共同生活之寄籍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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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有這樣的戶籍登記
: 代表在日治時期台灣應該也有不少人是這樣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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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在古早時代
: 貞操觀念不是應該比較重嗎
: 那為啥還會有未結婚就同居
: 還是日本不像華人那麼重視貞操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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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也是承認事實上婚姻關係的,這是由法院實務所創設出的制度
以前我國是採儀式婚,必須有公開儀式+2位以上見證人。對於法律不熟的民眾可能根本沒有
公開儀式,或有儀式但不是「公開」的,或沒有見證人等等
這些情況導致他們的婚姻不具備法律上的效力,但雙方當事人都認為彼此是配偶,也長久一
起生活,大家也都知道他們是夫妻。如果完全不承認他們的婚姻,於理不容,所以才有「事
實上婚姻」的制度產生
我隨便舉個判決,例如最高法院 104 年台上字第 1398 號民事判決:「按所謂事實上夫妻.
...男女共同生活雖欠缺婚姻要件,但有以發生夫妻身分關係之意思,且對外以夫妻形式經
營婚姻共同生活之結合關係,而得以類推適用夫妻身分上及財產上法律關係之規定。」
事實上婚姻可以類推的規定,目前實務上比較沒爭議的是贍養費和家庭生活費。而在某些情
況也可以酌給遺產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