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暱稱「緋夜之戟」網友,不滿「武林痴呆」公開在遊戲中散布他姓名資訊,提告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武林痴呆」罪嫌不足,日前給予劉姓網友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歐陽 姓網友暱稱為「緋夜之戟」,他認為去年4月13日下午4點40分左右,暱稱「武林痴呆」的劉姓網友在網路「新熱血江湖」聊天室中,公開散布他的玩家姓名資訊,足生損害於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經橋頭地檢署聲請移轉至北檢偵辦。
劉姓網友在警詢及偵查中均堅詞否認犯行,辯稱自己當天到主線6機玩遊戲,並在那邊練功打任務,忽然有人來殺他,並連殺3次,第4次他發現對方退在原地等他過去,他就回城。
後來,他聽到一般玩家也被殺,且有人說「歐陽OO」那天很反常,他就問「歐陽OO」是誰?其他玩家就說是「緋夜之戟」。他身上剛好有遊戲裡的大聲獅子吼,可以向1到9線玩家廣播。
於是,他就廣播說:「歐陽OO你的蛤蟆功練到走火入魔了嗎」、「緋夜=廢夜」。
劉男說,會這樣留言是因為歐陽兩個字讓他聯想到歐陽鋒(金庸小說人物),當時他無法再練功,就登出下線。
劉男表示,自己並不認識對方,當時以為「歐陽OO」是對方的遊戲暱稱,根本不知道對方本名,怎麼會洩漏他個資。至於歐陽姓網友則說,他不知道「武林痴呆」的人如何知道他個資,也不認識對方。
檢方查出,依據劉姓網友提出的截圖畫面可知,另有其他玩家使用「緋日之歐陽OO」、「歐陽OO愛OO」作為遊戲暱稱,而衡諸常情,一般網路遊戲玩家並不會使用真實姓名當作網路遊戲暱稱。
因此,劉男誤以為「歐陽OO」也是網路遊戲暱稱,並非沒理由,沒有主觀上違反個資法犯意。況且,劉男是因在該遊戲中多次遭歐陽姓網友所使用的角色殺害,故認為對方如同武俠角色般走火入魔才發表留言。
再者,歐陽姓網友的姓名與「歐陽OO」並不相符,尚無從使一般人識別劉男所指的就是歐陽姓網友,也不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所稱的「個人資料」。
檢方認為,本案為片面指訴,依罪嫌不足不起訴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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