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不少作品講到相關的題材
近期討論熱烈的就是進擊的巨人了
也看到蠻多關於自由意志的討論
所以簡單整理了自己的一點看法
希望和大家討論
文長,懶人包在底下
自由意志很難定義,光是哲學自己就有不同的定義
不過以普世價值取得的共識作定義的話
那就先簡單定義為:
個人(某種程度上)的獨立判斷決定能力
一種接近不受外物影響,猶如靈魂般非機械性和非公式化的存在
反例:
1. 如果被洗腦(受外物影響)則不算自由意志
2. 如果只是大腦神經變化結果(機械性、公式化)的感受,那也不像是自由意志
當然,這個定義非常地不嚴謹
但自由意志的定義也還沒統一
所以為了能夠討論,請先容許我這樣簡單定義
定義好由自由意志之後,是探討自由意志決定的行為
行為分為兩種,一種是因果關係,另一種是隨機
(如果有第三種歡迎補充,抱歉我想不到
那就能簡單推論人類是否有自由意志了
參考自:https://www.ptt.cc/man/logic/DDB/M.1102961046.A.B75.html
第一種,因果論
1.Every event is caused, human actions being events are caused.
事出有因,人的行為皆有原因
2.If human actions(choices) are caused, they can not be other than they are.
如果人的行為皆有其原因,它們就不會變成其他的結果。
3.If they can not be other than they are, people are not free.
如果它們一定導致這樣的結果,那麼人沒有意志自由。
4.If people are not free, they are not morally responsible for what they do.
如果人沒有意志自由,那麼人不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打個岔,自由意志與負責之間不是絕對關係,後面會再講到
第二種,隨機
1.Every event is not caused, human actions being events are not caused.
因果論不存在,人類的行為沒有原因
2.If human actions are not caused, then they are random.
如果人的行為沒有原因,那麼它是隨機的。
3.If they are random, people have no control over their actions.
如果一切都是隨機發生,人對自己的行為無法控制。
4.If people have no control over their actions, then they are not free.
如果人對自己的行為無法控制,人就沒有自由意志
(於是,又回到正面的第四點:人沒有意志自由。)
所以當行為只能由行為只能定義為「因果」或「隨機」兩種時
一般定義的自由意志並不存在
又或是說,我們目前無法創造第三種自由意志和行為的解釋
畢竟我們無法證明靈魂的存在,也就無法用它來解釋
不過也有可能所謂的隨機其實是一種超出人類理解範圍的存在
這樣的隨機其實是符合我們所定義的自由意志也說不定
所以對人類而言,目前還無法找到或證明普世價值定義的自由意志
所以我這裡的結論是(目前人類定義的)自由意志並不存在
那既然人沒有自由意志的話,那為何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這也是很常見的一個命題,但必須說,這算是偽命題
要解答人類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必須先了解為何我們需要為行為負責
從演化倫理學(非常粗略的)解釋,這是道德是演化的結果
目的是生存與繁衍
想像A和B兩個部落一個富有道德另一個反之
富道德 → 治安好
治安好 → 發展穩定
發展穩定 → 社會強盛
社會強盛 → 得以在天擇中存活
那可以想像A部落會更繁盛並且戰勝B部落
所以道德之所以存在
可以解釋為「沒道德的那些傢伙被天擇了」(某種程度上)
回到「人類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件事上
用剛剛演化倫理學的角度解釋
一切行為規範的本質都是生存與繁衍
為了生存與繁衍 → 社會強盛 → 發展穩定治安好 → 人類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所以人類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只是為了發展與治安,只是為了社會而已
那既然要為自己行為負責,那非自由意志的行為也該負責嗎?
如果我被外星人控制去殺人,那該是我的責任嗎?
很明顯,這不該是我的責任
那既然不是自由意志就不該負責,沒有自由意志的人類為何要為行為負責?
所以回到前面說的,自由意志與負責之間不是絕對關係
那既然不是絕對關係,要怎麼定義甚麼行為該負責?
人沒有自由意志,不代表沒有選擇!
行為可以不是自由意志創造的!
為行為負責的終極目的是社會的發展與安定!
所以當「負責」可以促進社會的發展與安定,那就該「負責」!
1. 如果為行為負責對社會發展「有幫助」,那就該負責
EX.我能決定是否犯罪
而決定是否犯罪會參考是否需要負責
所以這個情況下就該負責
2. 如果為行為負責對社會發展「沒有幫助」,那就不必負責
EX.我被外星人控制殺人
那是否為行為負責都對社會發展沒有幫助
所以這種情況下就不必負責
這樣我們就能解決所有自由意志與責任的問題了
懶人包
簡單總結
1. 如果行為只能用因果或隨機解釋,人就沒有自由意志
畢竟我們也沒辦法證明靈魂的存在
1. 人沒有自由意志,不代表人沒有決定能力
就像電腦沒有自由意志依然能有行為與判斷
2. 是否負責該以是否「促進社會的發展與安定」為判斷標準
並非由是否為自由意志
以下是小弟淺見,如有錯誤煩請指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