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z5566 (只剩協志和仁甫的5566)》之銘言:
: 1. 持有NFT到底有沒有辦法向製作者查證來源?
: 例如我買了鬼滅之刃某頁的NFT,
: 我有沒有辦法向作者鱷魚本人或出版社確認這枚NFT是她/出版社發行的?
比如說我買了鱷魚區塊鍊的鬼滅NFT
除非是出版社或本人一開始就聲稱這是作者註冊的NFT
不然的話買到的NFT還真不一定是原版授權的
這個好比你買到30年前大然出版社的某本漫畫
這漫畫就是日本著作權管不到的法外之地
畫的是日本原畫師還是台灣人自己加筆的~~~~
NFT買到的是一段編碼,這段編碼可以用某個圖像具現化,比如清明上河圖
但是別人也可以用清明上河圖無限制作新的NFT編碼
甚至不同區塊鍊上先搶先贏
鱷魚區塊鍊沒搶到,還有鯊魚區塊鍊、藍鮪魚區塊鍊、比特犬區塊鍊、以太區塊鍊
......
: 2. 持有NFT具不具有著作權上的法律效力?
: 用上述例子,我有鬼滅之刃某頁漫畫的正版NFT,將來動畫公司要用這頁的內容改編動畫
: 是不是要向我購買版權,也就是說這頁內容的所有權/營利權已經歸我?
: 請大神賜教,謝謝
這個好比你買到30年前大然出版社的某本漫畫
然後你就擁有某本漫畫的所有版權?
你認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