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Origin (AOrigin)
2022-03-14 13:39:50舉例比較快
: 雖然我是羅莉控,但我還是覺得你這種說法很不對勁
: 第一個這修改草案
: 平台供應
: 網路服務供應
: 網路接取
: 跟行政機關不是同一個單位
出版社 印刷廠 書店跟行政機關不是一個單位
: 如果今天行政機關要開罰,一定是開罰這三個,不是使用者
: 那我就問了,這三個都不算自然人,他們有沒有被罰跟人民
: 的言論自由有甚麼關係?
出版社跟印刷場被罰 請問閣下覺得算不算打壓言論
如果認為不算 那麼我們沒有共通對話基礎
閣下可以右轉出去了
: 如果今天開罰了,是這三個跟行政機關吵,還是被刪文的人跟行政機關吵?
這幾個作為受罰對象可以吵
公家機關行使公權力 大眾本就有權利監督批評
: 難道這三個就拍拍屁股跟被刪文的人說啊你被政府針對了
: 所以我們幫不了你,你要去代替我們跟政府argue?
: 說真的來這三個在台灣並不是一家壟斷
: 所以今天有人因為這樣被砍文了,被禁聲了
: 難道他就不能換別家嗎?
: 難道就沒有人願意給他發聲嗎?是我就換別家,肯定有人願意接納我的聲音
: 所以沒有完全封殺的問題,為什麼要無限上綱?
民眾可以換 政府當然也可以不斷行使公權力
重點不是有沒有地方可以跑
而是公權力這樣做OK不OK
: 你們今天要吵說這樣就是言論自由被限制
: 拜託不要去扯兒色好嗎?
政府把這種有限制言論的疑慮的法修在性侵法的時候
就很難扯不上了
今天要是類似條文修在其他法多半也沒兒色什麼事
: 我們低調過活了你們偏要把人拉出來當祭品,是覺得我們會因為這件事就跳出來
: 當烈士?這不是很好笑嗎?我大不了去外國網站看而已好不好?
太平洋沒加蓋的概念嗎
: 說真的臉書砍文都還比政府標準高欸,我說的不是兒色
談民間平台控制言論又是另一個議題了
先猜推文一排溜滑梯
作者: su4vu6 2022-03-14 13:40:00
出去不是左轉嗎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22-03-14 13:42:00是有擋司法救濟喔?
作者:
rkl (拉魯夫--叫我大叔)
2022-03-14 13:42:00左轉吧,右轉要轉去哪XD
作者:
s310213 (小橘)
2022-03-14 13:44:00不求你討論言論自由跟兒少的問題,只求你把這部法從頭到尾都看完
作者: TAWCN 2022-03-14 13:46:00
左轉啦 真的不知道在幹嘛欸
作者: kaomark 2022-03-14 13:47:00
直接叫立場不同的人出去?你這倒是十分的尊重言論自由膩
作者: su4vu6 2022-03-14 13:48:00
右轉是下一頁 反而是進去吧不過走到底也是可以右轉拉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3:52:00關心時事議題是好事,但前提是你有基本的邏輯理解能力跟公民基礎素養
不喜歡攻擊價值觀差異,但是喜歡叫不同意自己的人出去。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3:55:00給你一個觀念啦,言論自由不是無限上綱的,不要以為言論自由就是王牌什麼都能擋。如果基本權互相起衝突本來就有一個要讓道,當你的言論自由碰上另一個更貼近核心的權利,例如你的「散播他人隱私的言論自由」vs「被散播者的隱私權」,啊你的言論自由當然必輸,不罰散播者(例如你舉的出版社)要罰誰?這種時候你還要高舉言論自由被侵害嗎???
作者: fhirdtc98c 2022-03-14 13:56:00
好 幫你嚴厲譴責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3:57:00當然你可以主張「散播他人隱私的言論自由被侵害」啦,司法救濟也沒攔你,你也可以去據理力爭想辦法說服法院為什麼你的「散播他人隱私的自由」比「被散播者的隱私權」更重要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3:59:00現在問題是侵犯到正常使用者的權力,封鎖網域的人不見得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3:59:00如果你連權利衝突的基本概念都沒有,只會瞎逼逼覺得自己很有獨特的見解思想,建議你多看一點中學公民課本。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00:00是要去看那個影片,難道為了這兩人,必須犧牲其他人權力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22-03-14 14:01:00人數能超越權力等級喔?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4:03:00如果那個網站就是不處理侵犯他人隱私的片子,那也只能封了啊。抱歉,眾人的快樂還真的比不上一個人隱私被侵害。
啊你在走到封鎖這一步之前還可以先向網站申訴、網站放推後才有可能會到封鎖網域這一步。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10:00如果沒有的話,建議先找個圖片來看看。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11:00高速公路還是允許特定條件下的走路阿 不然車拋錨怎麼放路障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4:12:00你可以爬上高速公路,你也可以翻牆上你說的網站啊。設計上就是不讓你進去,這點有什麼差別?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12:00要不要擋住網站 跟能不能保護兒少根本就沒有關聯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13:00所以你犧牲掉其他人的權益啦,然後還敢講言論自由。當你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13:00你舉這個例子就沒有什麼意義, VPN又不是什麼特定情況才能用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14:00了, 對於媒體影視這部分, 就不是你扯什麼高速公路來類比的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22-03-14 14:14:00一篇一篇又一篇,你到底想洗幾篇?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14:00翻牆基本上有風險,DMM說不定哪天擋掉VPN,你投資的錢就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15:00因為地方政策你要不要檔 跟 兒少就是沒關係, 觀眾會變少沒錯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15:00不見了,只是這在翻牆前應該都清楚了。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16:00如果我是被害者, 只要有被看到就不開心了, 重點不是觀看人數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4:16:00離題離遠了,我不會說政府將網站一刀封掉一定100%沒問題;但如果其餘手段用了都無效(例如外國網站經通知仍不願意處理),剩下封該網是最後手段,那我能接受。同理,在沒有任何實際案例出來前,本篇原PO扎個稻草人舉出版社當例子認為政府打壓言論自由,我認為是明顯缺乏權利衝突概念的例證。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16:00怎會沒實際案例,中國就是最好的案例。一開始只是擋特定主題,現在勒?中國人打字還得加英文呢。你很nb喔,這樣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17:00我的立場來說, 修這個根本不能保護被害者, 但會限制更多人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17:00擋這影片也只是一開始,後續非法猥褻物、商業侵權物、中國宣傳等,會慢慢加進來,還真以為那些人這麼簡單。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4:18:00中國是中國,請問台灣有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18:00所以目前不就在反對?在不反對就有了。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18:00中國當案例來看,海外搬回它們自己國內然後一堆特殊用詞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19:00你這種說法就是先斬後奏 什麼法都先通過 有問題再改的那種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19:00中國人當初也是一堆人在說,你不犯法就沒事。別去看就沒事,然後中國就變中國了。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4:23:00以上意見我能同意,不過中國之所以會是中國,也因為無法民選(最多能選村長?)、司法救濟擺好看的多方問題存在。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24:00今天就將焦點放在"違法" 先不論違法是盜版還是兒少還是OOXX有人享受違法帶來的利益(精神 物質) 有人討厭違法造成的不公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2-03-14 14:25:00扯出版社未免太好笑,書沒出來就要封鎖這證據在哪當大家眼瞎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26:00如果沒公關集團,這說法才有意義,實際上政府就是有相關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2-03-14 14:26:00現在網路問題是不要證據先封鎖,要查證困難
民主跟專制不同的地方是 民主是人民需要為自己負責 專制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2-03-14 14:27:00你扯出版社印刷廠,沒證據就想動刀當媒體吃素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27:00如果監察院跑很勤,或許反對還沒那麼多。
所以台灣的民主 你享有言論自由 但也需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28:00而且性暴力不是只有兒少, 成年人彼此之間 甚至同性之間也有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4:28:00單就本文給出的大題目「出版社跟印刷場被罰 請問閣下覺得算不算打壓言論」我的答案是權利衝突下我不覺得那叫政府打壓言論自由;至於封網的問題我贊同safy,此舉到底有沒有保護到受害者,以至於要犧牲其餘正常使用者的權利,應該要再討論。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29:00為自己言論自由負責沒問題,現在問題是"受害者"的言論自由怎看。另一邊一直強調,影片的"受害者"比較可憐,然後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30:00去製造另一群"受害者",難道這群受害者就不可憐?
但專制下的言論 就沒有所謂的自不自由的問題 因為你能講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31:00而且所謂的性暴力的被害者這件事情, 單純就談保護人權來說
作者:
akb0049 (Amber)
2022-03-14 14:31:00又拿中國比 人治法治到底會不會分 順便告訴你台灣法治標準在國際前幾名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31:00目前有群人就是打算交給政府決定,然後還說和中國不同。不想被拿中國比,就不要做和中國一樣的事,很難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32:00中國自己內部評鑑也是很自由的。
作者:
nahsnib (æ‚Ÿ)
2022-03-14 14:32:00事實上就是不同,你該不會覺得現在政府沒有幫你決定很多事情吧?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32:00而提出修法去保護其他國家的人權, 這點我也沒有意見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33:00那就請說服人。像口罩這點,歐美不能接受,台灣可以,但台灣人是被說服(怕死)的,而非用貼標籤的。今天那群人討論都是,你不支持就是傷害受害人,保護犯罪者等。然後你說這和中國不同?我看不出哪裡不同。如果你真的能用討論的說服成功,甚至別說服,兩邊立場不同也行,這沒問題。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34:00但問題是觀眾不見得能區分什麼是真的 什麼是假戲真作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34:00假如今天不戴口罩就是犯罪者,你能接受?相關東西就算在歐美也是一堆爭議啦,最好有人願意讓你無
作者:
akb0049 (Amber)
2022-03-14 14:35:00又在那放屁滑坡 國際評比跟中國國內評比比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35:00條件管制言論。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35:00如果一個網站真的充滿各種違法內容,那被封自然沒什麼好說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36:00怎不能比?台灣言論不就是這些反對派爭取來的,不然之前商業網站封網域,早就被通過了。還真以為這些評比是政府給的,這樣想就和中國一樣,還不能比勒。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4:37:00如果出版社啥都沒做政府是用哪一條法律罰,我真的看不懂你在比幾點的↑以上回原po,其餘有意義推文討論請無視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37:00什麼國家的政策都有能參考的地方阿, 有哪些人有本事搞獨創?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38:00商業侵權封網域才對。一直拿別人的成就,當成自己的功勞,真好笑。如果真的全信任政府,和中國沒差多少。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40:00在台灣,要信任的是法律,因為法律能正常實行,所以才信任政府也因此法律不能說變就變,也沒有什麼天降行政命令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2-03-14 14:46:00就沒有的東西你要怎麼下架啦靠北XD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4:47:00本推文回應原PO:所以政府認為有違法內容,你還可以認為是「出版社什麼都沒做」?阻止的方法就是司法救濟啊你在那邊= =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49:00談現實一點的, 歐美色情網站假設被有違法的狀況政府派人寫信要求下架, 大概也高機率不會被理會拉最後就只能用封網站的方式讓大家不能去看歐美色情網站歐美網站也不會理你一個小島為什麼要封,除非我們是大財主行政角度來說,那個比例原則,就算100片有一片是違法的也不可能有行政資源請人整天去看色情片來檢查是否高度違法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2-03-14 14:52:00我不信任政府啦,但我信任台灣的媒體沒那麼蠢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52:00那又要按照規定走, 又很難溝通 又很難花費大把時間審查你覺得政府會先封再說還是採取開放態度繼續觀察?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2-03-14 14:53:00這種莫須有的罪名要炸出來肯定燒到爆炸,不可能全面打壓你的說法等同是把台灣的媒體跟在野黨都當塑膠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54:00實際上已經有先例了,之前新聞就有某網站被封,致電中華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2-03-14 14:54:00那真的就沒甚麼好說的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54:00會實行的話->那就是審核隨心情說的算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4:54:00「我不信任政府啦,但我信任台灣的媒體沒那麼蠢」+1,要是擔心政府會不高興隨便把一個國外網站封了,你應該先擔心警察會不會隨便把你請去警察局= =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55:00不會實行的話->制定一個沒意義的法律,只是為了拚任內業績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55:00就直接封鎖了。至於媒體沒那麼蠢?我沒提出來前,你會記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2-03-14 14:55:00要捍衛言論自由是好的,但無限上綱真的不適合當你無限上綱時就等同是把那些其他努力維護言論自由的人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4:55:00政府有沒有可能誤封?有可能。但為了打壓言論環境故意去封?我認為目前台灣環境還沒可能。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56:00其實已目前的完全執政來看, 要封鎖言論不需要做這種小手腳拉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2-03-14 14:56:00然後你說爆黑料網站被刪?我整天看噗浪臉書一堆人在爆料也沒看它們被行政機關啥的搞到都說不出聲啊喔被檢舉到關社團關專頁的有,但馬上同個網站又看到了這種強韌的生命力要他們因為幾次關社團就放棄批評爆料感覺很難欸,是不是要乾脆把臉書封了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58:00所以這法條也是影響到普通人的權益而已,一堆人都提可以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4:58:00已經說了"比例原則" 所以是"不會"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4:59:00來得開心,所以封鎖根本是過度了。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4:59:00原PO好了啦,不要再扎噫想出來的稻草人好嗎?還選舉前建爆黑料網站被擋掉咧?當政府行政效率有這麼快速?你的爆料方式剩下自建網站?你想類比前先拿出可信的實例好嗎?
作者:
safy (Ty)
2022-03-14 15:00:00我覺得就只是拚任內政績而已,至少能說自己曾經任內推過這個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5:01:00以台灣的狀況,應該是政府如果想擋掉爆黑料網站,一定會被執行層面的人or被擋的人快樂地上媒體爆卦,於是越演越烈。你想幻想自己在中國或北韓那不就討論台灣的政府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5:04:00實際上當初只是執行失敗,如果偉豐執行成功,而且還重複幾次都成功,PTT處境只會更艱難。別認為不可能。甚至現在還不少人一直在鬧。
作者:
AOrigin (AOrigin)
2022-03-14 15:15:00有些人以為現在這樣以後也是這樣亙古不變以為自己有辦法控制政府就幫政府各種擴權聽說希特勒上台時滿意度也高的很 大家都有光明的未來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5:19:00要不要幫政府擴權是一回事,胡亂類比是另一回事吼照你的邏輯,行政機關有任何權限都叫打壓人民自由,你直接鼓吹我們不要政府了比較快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5:34:00法條本身就是在限制自由,所以各種法條立法前都要多方考律,別人都講那麼多次了。這法條最大問題是,他沒提出足夠的論點及足夠的信任就說要立法,這種情況能接受的問題比較大,政府要擴權可以,說服人民。而不是一句難道這樣就不要政府了嗎?這種和貼標籤有啥不同。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5:42:00樓上,我是在回原PO奇怪的黑料網站被擋的舉例。擔心政府利用這條法律擴權而打壓人民自由很正常啊,但請舉出有說服力的論述,而不是天馬行空想個不可能的情況來當作反駁。如果擔心政府會把個人建的爆料網站ban掉,那為什麼不擔心政府衝進來抄了你的server或以奇怪的理由栽贓你然後把你拘留了?顯然在選前把你整個人噤聲再讓你事後慢慢打行政訴訟,比ban爆料網站來的有用多了吧。既然不會擔心目前政府會這樣搞人,反倒是擔心會去封爆黑料網站,實際上就是狗屁不通。如果現在「台灣」政府已經會讓人民特定時刻被消失了,原PO再來揣測政府利用這條法律打壓人民言論自由才有可信度。不然說這些都只是扎稻草人打靶,對反對通過這法一點幫助都沒有。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2-03-14 15:57:00你說的東西,s大都回一堆了。如果在討論也只是回歸到上面而已,說實話沒必要重複討論。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3-14 16:03:00是呀,所以我一開始就不是在回你們,是在回原PO。實際上我認為你們的討論很有參考價值,我也被S大的論點說服了(政府封網=/=下架,對受害人沒怎保護到吧)。但我真的不能支持原PO覺得網站(或出版社)「什麼都沒做」,政府是在侵害人民言論自由的噫想= =顯然沒有人能理解你那個點耶,我就問你為什麼不擔心政府濫用其他法律?還有我告訴你這不叫比爛,而是指出你的臆測根本不合理缺乏有意義的論述,作為反對草案的理由只有拖後腿而已。你先拿出已經發生的事實證明台灣政府正逐步或試圖管控台灣人的言論自由,限定特定立場發聲啊~還有別跟我說臉書,台灣政府可管不到臉書。反正在你概念下,政府擴權=有可能被極端地濫用=政府打壓人民自由。好唷,都給你說了算嘛~同樣的話還給你吼,反正你認為是打壓就是打壓,司法救濟擺給你看了你在那邊任何法律扭曲到極端都有可能變成打壓人民自由的工具,但可不等於立法=政府要打壓人民自由。你這說法就是有法律=政府限制自由=政府打壓人民自由,所以我請問你你該怎麼辦?為了目前近乎不可能出現的極端狀況所以不要任何法律?我有哪一句話說絕不可能會濫用?但你目前的「極端假設」就是沒意義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