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推文分享多數權貴應該是注重品德家教的,
但現實中還是有不少肆意犯罪再靠權力財富脫罪的有錢人,
比如:
1. Alice Walton,沃爾瑪創始人的獨生女,
多次酒駕、超速行駛但警察對她向來視而不見,
1989年在阿肯色州撞死50歲的Oleta Hardin而從未被指控
2. Ethan Couch,德州一間鈑金工廠老闆的兒子,
從13歲就開始開車上學,當校長對此提出質疑時,他父親威脅要買下這所學校。
2013年16歲的Ethan Couch酒+麻駕在速限64公里的路段飆到177公里,
隨後撞死四名路人,他車上有兩名朋友重傷,其中一人終身癱瘓。
出庭作證的心理學家聲稱這名富二代患有「富流感」(affluenza),
父母的教養方式讓他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因此無法判斷是非對錯;
最終被判處10年緩刑。
3. Robert H. Richards IV,杜邦家族繼承人之一,
從女兒3歲開始就多次強姦她,儘管被判處八年徒刑,
但法官表示"他在監獄中會過得不好"而讓他緩刑,從來沒有入獄。
4. Robert Blake,美國演員,
多項證據指出他謀殺自己的妻子但最終被無罪釋放,
但後來在民事法庭中被裁定須對妻子的死負責而要賠償子女三千萬美元。
說真的,秀知院那些權貴出去外面也是看誰不爽就能把他全家做成瀝青的吧?
只能說平凡人還是不要跟不同世界的生物扯上關係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