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dy0481: 兩邊AI基礎技術一樣 用什麼當製圖輸入原點根本不重要01/10 01:12
推 ZMTL: 單純的i2i可能的問題在能否主張有創作意圖(著作權能否成立01/10 01:12
→ ZMTL: 的關鍵)當然你說很難判別i2i也沒錯01/10 01:12
→ midas82539: 我只能說你還是先去看著作權法會比較好01/10 01:13
→ midas82539: 首先我們要定義著作權的一個前提是具原創性之創作01/10 01:14
→ ZMTL: 我把著作權拉出去開一篇吧01/10 01:14
→ midas82539: 但如果你取樣就是接觸他人的圖,也就是餵別人著作圖01/10 01:14
推 andy0481: 創作意圖隨便加減點東西都有創作阿 不如說咒文為什麼就01/10 01:15
→ andy0481: 等於有創作意圖XD01/10 01:15
我不是法學專家,總之找法律人的意見
https://udn.com/news/story/6868/6827917
國際上多數學者專家均認為,AI創作若有人類參與,則AI和電腦一樣,僅為人類創作發明
工具,故所完成的創作發明,若符合智財權保護要件,依現行法律規定,即可歸屬於以AI
為工具的創作人;相反的,如果是AI自行獨立創作,並無人類參與,就無法成為《智財法
》的保護標的。
國際智慧財產保護協會(AIPPI)在其2019年9月舉行的年會就通過決議,建議各國除非在AI
創作的過程中有人類干預(Human Intervention),並符合智財保護要件(如:著作權之原
創性與表達,或專利或營業祕密要件),否則即不應提供該創作智財保護。
就我國而言,智慧局在2018年就明確表示:「據了解,AI是指由人類製造出來的機器所表
現出來的智慧成果,由於AI並非自然人或法人,其創作完成之智慧成果,非屬《著作權法
》保護的著作,原則上無法享有著作權。但若其實驗成果係由自然人或法人具有創作的參
與,機器人分析僅是單純機械式的被操作,則該成果之表達的著作權由該自然人或法人享
有」。雖然智慧局並未區分弱AI或強AI,但其以是否有自然人或法人具有創作的參與作為
標準,則與國際間通說類似。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1025
在Midjourney這樣的AI生成藝術案例中,AI繪圖到底是扮演著創作工具的輔導角色還是獨
立創作的主導角色,似乎陷入了爭議。已知的是,直接論定所有AI繪圖有著作權或沒有著
作權,是不太精確的說法,AI繪圖中AI與人類的分工及參與程度很多元,區分「AI是輔助
創作工具」與「AI是獨立創作」才是判斷作品是否有著作權的關鍵,而這有賴法院判決慢
慢累積多數穩定的見解。
日本的話,法條件解我就直接搬今天的訪問影片吧
https://youtu.be/GwNm-3SXFD0?t=1204
https://i.imgur.com/6ncr9oR.png
基本上一樣傾向以有沒有創作意圖去做判斷,
這也是我說單純的i2i可能會有問題的部分(人類是否強參與)。
不過後來看一下midas82539要表達的應該跟我差不多。
其他關於日本30-4 AI訓練學習素材無須經過授權且可以商用的解說(2019修法放寬)
https://it-bengosi.com/ai-horitsu/
https://storialaw.jp/blog/4936
補一個英國
https://reurl.cc/91k8an
甚至,在英國的著作權法已明文,視人為介入的程度多寡(即:由承作創設此著作而進行
必要安排者、由演算法自主控制者、開發此演算法或軟體有貢獻者,或嗣後實際使用該AI
產品而輸入參數之使用人),而決定人類或AI為著作人。
(差別只在版權人是AI還是使用者,但我記得在其他篇也看到英國明確說AI繪圖有版權)
再順代一提,歐美對於使用無授權資料進行機械學習(訓練集)的看法
https://valohai.com/blog/copyright-laws-and-machine-learning/
基本上沒問題,但AI繪圖創作的產物還是不得跟現有的品牌或藝術家不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