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中國創作者,不論是作文本或是畫圖都好
創作者敢開宗明義講:我要錢,做出來就是要賣的
人家殺價說「只不過是幾筆計劃為什麼這麼貴」
中國作者會說「要買不買隨便你,不買就滾」
但是台灣創作者不敢要錢,不然就是文青病發作認為作品被金錢評價「很髒」
然後台灣主流風氣不尊重創作者,不把人家的創作當成跟公司生產產品一樣的產物
看到設計費、或是一套創意就只想用低價甚至試圖免費取得
「阿材料就紙/筆/顏料,畫幾筆就要一千元太坑了吧,現在年輕人是土匪嗎?」
這也可以延伸到台灣不尊重專業的庶民文化,每個人都覺得別人的專業沒什麼,我上我也行
,還比位子上的人更強
不尊重專業、不尊重創意價值
會導致ACG無法賺錢,不用說人口啦,再多都沒用,如果不願意為ACG付錢,就算台灣有2.3
億人口和美國等級財富,一樣會是文創沙漠
賺不了錢就沒人要做,事實上ACG就是要賺錢的,不是抒發理想孤芳自賞的
這還只是錢方面
台灣環境真的對ACG友善嗎?
相比韓國在全斗煥時期大力贊助娛樂、體育和色情
台灣民主化十幾年後還不時有督學和警察上門找漫畫店麻煩,以違反公序良俗和妨害風化開
罰
就是因為龐大的恐龍家長會靠腰動漫威脅他們小孩心靈健康
動畫連抽煙都要打碼
台灣對本土ACG發展其實很不友善
某個因為得罪政壇人氣王而被板上最討厭的漫畫家倒是成功例子,人家就是能賣錢還每次參
展都賣光
(不要跟我說什麼五四三黑料,這個人開始被ptt大量討論和躂伐就是在政治上站隊攻擊某
人氣王之後發生的)
要發展ACG,先把那智障法律拿掉,學會尊重創意的價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