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CtWn_jFVhuE?si=3njY2UWLtuhPhCMP
笑著笑著就覺得有點悲傷
雖然以輕鬆搞笑的方式呈現
但是,明明有生命危險,想反擊卻被當作防衛過當
反而是先遭受襲擊的那邊得受罰
直到真的出事時才能追究對方責任會不會太遲了呢
作者:
Echobee (吐痰卡門)
2023-09-26 06:32:00可以奪棒為什麼不奪棒
作者: polarbearrrr 2023-09-26 06:37:00
反擊對方受傷你就會挨告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3-09-26 06:40:00記得美國有些州用槍時機,你當場擊殺擊退可以合法,但是如果犯人逃跑了你繼續用槍追殺就是謀殺,這感覺合理點不過防衛是不是還有還有刑事不起訴但是對方民事還是可以告的問題
作者: orange077 (見紙薑煽) 2023-09-26 06:47:00
這兩段的問題在於判斷防衛是否過當,法官應基於 理性第三者之採取行為及侵權行為是否停止來判斷
作者:
ayaneru (ayaneru)
2023-09-26 06:51:00你把他推走而導致受傷當然是正當防衛 如果你還追出去打那就是過當
作者: leeyeah 2023-09-26 07:01:00
法官的標準就是人均武林高手 點到為止
作者: DON3000 (><b) 2023-09-26 07:27:00
追過去打確實不該當作防衛
追過去打除非具有時空密接性...不然絕對不行吧?侵害都結束了捏大哥然後正當防衛要成立...手段必須「適當、必要且非濫用」,背起來會考
此指的必要係指「依加害者之攻擊方法(武器、體型與人數)與緩急情事,應以『最小侵害』之手段為防衛」,先予敘明
作者:
shuten ( [////>)
2023-09-26 07:40:00你為什麼不只射輪胎呢^Q^
樓上,他去威脅其他人的話是現行犯,適用現行犯相關規定
本案會過當應該是因為如果你可以徒手除去侵害的話...為何要爆揍他吧?
作者:
Bugquan (靠近邊緣)
2023-09-26 07:43:00如果是鬼島,真的不好說
作者: poeoe 2023-09-26 07:46:00
早說每個人都要學會空手奪白刃了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3-09-26 07:47:00就那個衰鬼的觀點來說,有武器的人因為痛苦而沒辦法再攻擊之前都是有風險的吧,畢竟被桶一下就沒了
作者:
innctu (想飛)
2023-09-26 07:48:00可以辯說昨天剛吞了跟奇怪的指頭,隨手一揮就腰斬嗎
正當防衛簡單說,就是一槍/一棒/一拳給對方死,追出去打第二輪就不行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3-09-26 08:10:00鬼島連勒死小偷都沒辦法無罪了,正當防衛根本笑話
作者:
innctu (想飛)
2023-09-26 08:10:00樓上恩丟喔 有提到防衛不能爆擊,反擊數值超過對方綜合攻擊力就算過當喔,當然有辦法煙滅證據就不在此限去練點穴不小心學到六脈神劍一戳就死也過當
不能追打認真講也滿蠢的吧,假設對方有刀,躺在地上裝死一下起來再給你一刀你一樣得死對會“威脅你性命的人”還要保障對方性命有夠反智
作者: lavign (一懸命部隊) 2023-09-26 08:12:00
用狼牙棒比菜刀更像殺人吧
作者:
innctu (想飛)
2023-09-26 08:14:00討厭就說狼牙棒是男人的秘密了
作者: CCNK 2023-09-26 08:23:00
某島:保護孕妻而勒死小偷,構成正當防衛嗎?一審認定何男防衛過當,判他三月徒刑,但緩刑兩年。雖然何先生不服上訴二審,二審還是判防衛過當,但因自首而減刑為二個月,緩刑兩年確定。小偷還先攻擊事主 真的要徒手接子彈 空手入白刃
覺得不爽這標準的...可以去台大法學院找洗澡熊辯論看看,如果你有本事說的贏他的話(苦笑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23-09-26 08:27:00樓上說的那個 不是把小偷勒到昏迷了還繼續勒嗎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23-09-26 08:28:00要徒手把對方勒死 你的武力值要遠高於對方欸 這個情況被判過當不意外
作者:
innctu (想飛)
2023-09-26 08:29:00纏鬥中要怎麼知道對方是裝死還真昏?以為納美人嗎
作者: CCNK 2023-09-26 08:30:00
他是真的昏還是假死這種性命交關的搏鬥最好能判斷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3-09-26 08:31:00台灣法官:你要先受傷啊!
他昏倒那不法侵害就結束了啊,接下來就報警抓他或用刑訴規定逮捕他啊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3-09-26 08:32:00勒死小偷看就很過當了吧
勒死小偷那個壞就壞在苦主一直跟警察說「快逮捕他!他可能快死了!」 少這句話說不定沒事…
作者:
innctu (想飛)
2023-09-26 08:36:00被告:被捅了還怎麼防衛?立委:你制伏他啊! 要受傷啊!被告:就跟你說被捅了沒法防衛! 不要懷疑,垃圾法律就是立委定的,法官只是從垃圾堆挑東西的角色
還有正常來說當事人絕對看不出來他從後方勒住的人的臉色有沒有問題
作者:
Yan239 (彥)
2023-09-26 08:37:00台灣很好啊,犯罪沒有後顧之憂,以後社會更慘的時候,一定會像美國那樣開始流行零元購,或是韓國那樣隨機砍人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3-09-26 08:38:00等等 法律並沒有規定正當防衛的要件是當事人必須先受傷只要是防衛急迫危害、防衛自己或他人的權利就是正當防衛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3-09-26 08:39:00不用等以後,拉美化已經是現在進行式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3-09-26 08:39:00所以台灣會變成這種德性100%是那群質疑被害者的垃圾法官害的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3-09-26 08:40:00過這麼久了還是有人要講海陸勒死小偷¯\_(ツ)_/¯
要討論正當防衛的問題,基本上就是先探討長期家暴殺夫案,討論其他的大部分就只是想殺人而已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23-09-26 08:42:00奪子彈都不會那也沒辦法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3-09-26 08:42:00但就是符合防衛前提的標準很曖昧吧?你受傷在先大概是最有說服力的佐證?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3-09-26 08:42:00我先說,他沒有不對。但是海陸當下就是崩潰了啊一句話就是我當時害怕極了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3-09-26 08:42:00海陸勒死小偷就經典司法笑話
作者:
fth862 (Kilo)
2023-09-26 08:42:00之前新北有案例 重機騎士跟人口角 對方拿球棒下車 騎士拿辣椒水噴人之後去警局報警 被法官判防禦過當 因為球棒不是殺傷性武器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3-09-26 08:44:00你看 馬上又來一個
作者:
fth862 (Kilo)
2023-09-26 08:44:00簡單講你只要沒掛彩噴血都算防禦過當 啊如果你來不及反擊被活活喔打死活該
作者:
iam0718 (999)
2023-09-26 08:45:00法律不鼓勵你保護自己的一切
重點是最小侵害、最小侵害、最小侵害的防衛手段,不是人家侵犯你你就可以開無敵捏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3-09-26 08:47:00嚴格來說沒錯吧?你沒被賦予執法權啊
沒錯,我們要對拿刀的瘋子最小侵害,正常市民管他去死
作者:
iam0718 (999)
2023-09-26 08:49:00仿佛在推文看到奪棒法官
作者:
Yan239 (彥)
2023-09-26 08:49:00法律就鼓勵各位如果走投無路,儘管放手一搏,燒殺擄掠
爭論點不就現場實際狀況的最小跟法院自以為的最小不同嘛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3-09-26 08:51:00沒捏,當事人其實已經被輕判了
所以勒死小偷案不是就緩刑了,你不具阻卻事由還有期待可能性可以挽救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3-09-26 08:52:00堡壘原則在美國也不是每個州都通用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3-09-26 08:54:00家中有孕婦的情況下的對盜賊最小侵害防衛如何操作?麻煩推文的法律人來教教大家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3-09-26 08:54:00作者: poeoe 2023-09-26 08:54:00
最小侵害就是不確定法律概念 在現場要怎麼判斷是不是最小侵害
作者:
innctu (想飛)
2023-09-26 08:55:00法官也是只能根據法律判 要問訂出那些垃圾的立委在幹嘛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3-09-26 08:56:00最理想當然是不造成過量傷害的制服對方啊,啊做不到就你
但勒死人家你跟我說最小侵害...我邏輯不好但這怎麼想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23-09-26 08:57:00勒死小偷案民法也是吵很大呀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3-09-26 08:57:00
因為正當防衛不代表你可以隨意合法殺人
作者: poeoe 2023-09-26 08:57:00
空手奪白刃最理想啊 做得到嗎?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3-09-26 08:57:00法官就抓住「兩個警察到了,叫他放手,海陸沒放手」這點嘛講個事實而已,別說我護航法律人小偷不要作死就不會死
作者: poeoe 2023-09-26 08:58:00
這就是純粹把責任推給被攻擊者而已的做法
作者:
ken1000 (GGininder)
2023-09-26 08:58:00我覺得實務上在判斷防衛行為的最小侵害性其實可以放寬一點,事情發生當下其實能做的選擇沒那麼多,搞得好像通說採事後說一樣大家都在嘴你可以奪棒
作者:
samvii (....)
2023-09-26 09:01:00所以扯到之前有聊到接段在真實世界的用處,看來如果是接的順暢的連續動作應該就比較不會被判防衛過當了吧。
作者:
lenta (Bianca)
2023-09-26 09:02:00到底怎樣叫侵害結束?如果明顯有人數不對等或體格不對等,把人推走是在激怒人吧??
就用剛剛勒死小偷案:打暈(O)、綁起來(O)、昏倒後繼續掐(XXX)
作者:
lenta (Bianca)
2023-09-26 09:03:00真的被「侵害」了還有能力活下來嗎??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3-09-26 09:03:00法律上他沒動你 人數比你多或體格不對等也不代表你可以殺他呀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3-09-26 09:04:00沒辦法,預防受害本來就不是法律能做到的事情
作者: poeoe 2023-09-26 09:04:00
打暈太難了啦 敲頭一個不小心會死人的綁起來你也要有繩子啊
少看哥布林殺手 哥布林搶你家你也不能把牠打死 就算他可能會偷偷反殺你也不行 何況現實沒有哥布林 恩..沒錯
作者:
silomin (惦惦吃的多)
2023-09-26 09:07:00所以記得一件事 法律只是規則制度 不代表是非對錯和正義
作者:
oasis404 (綠洲404)
2023-09-26 09:07:00勒死小偷那個真的過當沒錯判他兩個月也已經很輕了
台灣妳只要有"主觀意識"想反抗正當防衛自動不成立!!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3-09-26 09:08:00體格不對等所以應該要冒孕妻被攻擊的風險等盜賊先攻擊的意思?
作者: wiork (我在工作~) 2023-09-26 09:08:00
遇到隨機這種不確定更多,法律偏向別當正義魔人...因為他沒
作者: wiork (我在工作~) 2023-09-26 09:09:00
危害到的情況都過當,但這樣就太慢...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3-09-26 09:09:00你當我馬後炮吧 挨那位海陸兩拳 要趴30分鐘如果今天海陸連續毆打一分鐘 小偷說不定也會死@poeoe
作者: wiork (我在工作~) 2023-09-26 09:10:00
最保險就是你看到隨機只能先通報...
記得一隻手算得出來的正當防衛無罪~印象最深的是搶劫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3-09-26 09:10:00盜賊已經在未知的情況下入侵住宅,誰知道他手上是否有武器可以攻擊?更何況家中還有孕婦誒
乙方閃掉甲方攻擊結果甲方自己跌倒被自己小刀刺死= =
作者: poeoe 2023-09-26 09:11:00
所以最小侵害手段就是個學理上聽起來很漂亮 但現實中要怎麼
作者:
ken1000 (GGininder)
2023-09-26 09:11:00勒死小偷那個實際上當時沒辦法判斷要不要停手吧,我不相信理性第三人在沒有失去戰鬥能力系統提示的世界敢因為對方呼吸困難就放了闖進你家要攻擊你的人
在刑法的世界裡這案子只有兩個行為被檢驗:小偷偷竊跟
然後搶劫犯家屬也是提告殺人~法庭上吵了一番結果用正當防衛無罪結束這回合....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3-09-26 09:12:00別把法律想的什麼事都萬能 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遇上危害狀況這種事不用等著法律保護你...自己保護自己吧
作者:
hit0123 (@@")
2023-09-26 09:14:00法律系的哪個成年後打過架 或至少旁觀過成人打架?恐怕全台灣是0吧!
作者:
hit0123 (@@")
2023-09-26 09:16:00你叫這群人訂相關法律 他們就是拿武打片跟武俠小說去訂啦 完全不符現實意外嗎?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3-09-26 09:16:00
不就因為有孕婦,所以丈夫失去判斷能力。可惜這不是精神病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3-09-26 09:17:00那是法律系要開打架課的意思嗎? 要上巴柔?還是拔刀術?
作者: poeoe 2023-09-26 09:17:00
期待國民法官比較實際 最近國民法官判的不錯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3-09-26 09:18:00
跟動物護子攻擊人沒兩樣,有要保護的東西,攻擊性就暴漲
作者:
iam0718 (999)
2023-09-26 09:18:00sis說的沒錯 贏的上法院 輸得上醫院
台灣學法律的真的不行 這種法律應該給MMA選手去制定
作者:
cn5566 (西恩)
2023-09-26 09:19:00其實這些都是警察認定 上法庭大多都會被認定是正當防衛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3-09-26 09:19:00
那海陸敗筆就是那張嘴 會過當是他多嘴害的
作者:
innctu (想飛)
2023-09-26 09:20:00H兄的論點有點小瑕疵,武俠也有裝死反殺的啊,就算漫畫都多得是,張遼就中招過。以為看了就知道對方耐力歸零,應該是有狀態欄的輕小說看多了吧
作者:
hit0123 (@@")
2023-09-26 09:20:00我有說旁觀喔 你有看過哪位判暴力犯罪的法官跟刑警見習暴力犯罪實務現場過嗎?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3-09-26 09:20:00@roea68roea68 立法委員會打架啊 (^-^)
作者:
cn5566 (西恩)
2023-09-26 09:20:00不要再講什麼「法官標準」啦 法官就是照法律判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3-09-26 09:21:00
台灣還有那種理由不對但審判結果合理的判決= =
作者:
cn5566 (西恩)
2023-09-26 09:21:00不滿去找制定法律的人講 一直推給法官永遠都不會改變的
作者:
hit0123 (@@")
2023-09-26 09:22:00不過台灣法律本來就立的爛 這我不反對
作者: poeoe 2023-09-26 09:23:00
法官有心證空間 而且法律才沒訂的那麼細 一堆都是靠實務和
台灣刑法該再來一次94年等級的大修了,一堆東西都是法無明文
作者:
cn5566 (西恩)
2023-09-26 09:23:00我是不知道要怎麼小看法官 人家再怎麼說都比你懂法律啦連我律師朋友都不敢說哪個法官壞話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3-09-26 09:24:00不就是法官判決跟現實脫離太多才搞個國民法官陪審
作者:
hit0123 (@@")
2023-09-26 09:25:00法本來就爛跟恐龍法官並不是空集合 法律爛無法為所有法官護航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3-09-26 09:26:00而且小偷入侵住宅防衛過當是法官用心證判斷出來的結果吧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3-09-26 09:26:00照台灣法官的標準不要想正當防衛了,趕快跑比較實際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3-09-26 09:26:00
有些法官很懂教化,看一看就能預測犯人幾年內被教化完畢==
作者:
hit0123 (@@")
2023-09-26 09:28:00我不敢說所有法官都是恐龍 但你要說成法官都比你懂法 都對 這種官大學問大的說法 請恕我無法苟同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3-09-26 09:29:00前面有說啊 敗訴是因為警察到了沒放手啊其實警察也是菜 不知道該怎麼辦
作者:
iam0718 (999)
2023-09-26 09:30:00推懂教化 叫人寫作文的法官看到再犯後的說詞超好笑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3-09-26 09:31:00嗯 小偷家屬要賺錢應該一起告警察的
作者:
innctu (想飛)
2023-09-26 09:32:00重點林北國小以後就沒打過架了,也知道徒手對抗武器有多不科學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3-09-26 09:33:00如果mma職業賽場沒有裁判choking致死應該會出現,尤其年輕選手
作者:
ken1000 (GGininder)
2023-09-26 09:35:00講真的法律邏輯就跟民眾邏輯不一樣,民法光是分債權物權行為就很不直觀了,怎麼我付了錢東西還不是我的這樣,法官還真的比你懂法,比較有可以吵的就只有經驗判斷,像是為什麼這樣是最小侵害,不過那就不關法學的事了
作者:
pgame3 (G8goat)
2023-09-26 09:38:00要求想保護孕妻的人有空分辨是昏厥還是死亡感覺不容易,畢竟勒頸就是個這麼不好拿捏的動作,一拳ko就算了,但是你看職業拳賽也不是每個選手能做到確認ko即停手
作者:
innctu (想飛)
2023-09-26 09:46:00公平起見 闖空門請找個中立的職業裁判陪同,畢竟屋主已經提供場地了
每次討論法官自由心證問題都會被帶偏成是法律爛害的不過讓法官能有這麼大的自由心證及裁量空間的確是法律害的沒錯
正當防衛的重點是面對現在不法侵害 為啥一堆人在扯比例原則XD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23-09-26 10:15:00我覺得只有一個原則啦,那就是不要看新聞判案。
作者:
qscNERO (請叫我達文西)
2023-09-26 10:24:00垃圾法律
作者: willieSin (篠微緋羽) 2023-09-26 10:32:00
法律鼓勵你逃跑,讓犯人去殺別人,不要反擊犯人,要保護好犯人的人生安全
@Yanrei 笑死 確實那個入室竊盜反被勒死的案件 法官很從輕了好嗎
作者:
Risedo (進 化)
2023-09-26 10:37:00最近不就有警察打平民 還沒表明身分 還反告平民笑死黑道打的就握手言和
作者:
Risedo (進 化)
2023-09-26 10:49:00在台灣你就是要考慮到加害者的感受 笑死
作者: poeoe 2023-09-26 11:01:00
台灣就是加害者天堂啊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3-09-26 11:05:00叫人奪棒就是台灣法律縮影 嘻嘻
作者:
Kenalex (火焰召喚師)
2023-09-26 11:07:00看完的感想 被害人只能用「去去武器走」超過就是防衛過當
作者:
jupto (op)
2023-09-26 11:09:00防衛過當原本就是要處理那種別人碰他一下 就給對方往死裡打的人啊只是法條無法寫明立意 結果就是完全看法官個人標準
作者: RayPTTer (Subarasi) 2023-09-26 11:20:00
居然還有幫小偷護航的= =牠到死前都不主動投降你怎麼不說他戰意十足......
作者:
Eito7 (詠人)
2023-09-26 11:22:00不太懂為什麼要用海陸勒死小偷當例子罵法官,是覺得致他人於死判緩刑太輕了嗎?
作者: ccccccccccc (嘻嘻嘻) 2023-09-26 11:24:00
太輕了啊 殺人償命不是ㄇ
作者: RayPTTer (Subarasi) 2023-09-26 11:31:00
美國一個男的想找女友復合跑去撞人家大門直接被人老爸打成海綿寶寶最後法院判行為合理無罪這才是普世價值好嗎
作者: JayceYen (Jayce) 2023-09-26 11:31:00
垃圾台灣法律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3-09-26 11:33:00會被勒死的程度你想投降都沒辦法了ㄅ
作者:
jupto (op)
2023-09-26 11:38:00美國光別人跑到你家庭園 你把對方打成篩子都算合法防衛
作者:
Risedo (進 化)
2023-09-26 11:39:00保護加害者才是普世價值 我說亞洲
作者: ccccccccccc (嘻嘻嘻) 2023-09-26 11:39:00
你確定要把美國當普世價值嗎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3-09-26 11:41:00
在這邊只會看到希望合法虐殺 怎樣殺人都凹成正當防衛
作者:
jupto (op)
2023-09-26 11:42:00美國很重視個人權利 別人侵犯你的權利 他們能接受你用激烈的手段維權 這與其他很多國家想法不同
作者: RayPTTer (Subarasi) 2023-09-26 11:45:00
以運動為目的的格鬥比賽只要不投降就是繼續勒怎麼反而生死存亡的時刻毛還變多了
作者:
Amulet1 (AmuletHeart)
2023-09-26 11:46:00最小侵害,是你當下想得到的還是客觀認定的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3-09-26 11:51:00美國也不是每個州都推堡壘原則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3-09-26 11:57:00@RayPTTer 問小偷為什麼不投降?是認真問還是開玩笑的?
作者: wiork (我在工作~) 2023-09-26 11:59:00
刑法的理念是要節制暴力,保障人權,追求利益衡平
作者: bellea70068 (kite700123) 2023-09-26 12:19:00
我覺得最奇妙的案子是對方拿鋁棒攻擊 然後被害人把犯人推倒 恭喜這樣算防衛過當就是應奪棒的那件
作者:
BC0710 (BC)
2023-09-26 12:22:00法官照法律判的 確實啦 貪7990跟2880萬判一樣
作者: RayPTTer (Subarasi) 2023-09-26 12:42:00
說美國廢堡壘原則的是聽誰說的= =美國至今幾乎所有州都有堅守陣地法,只是對執行的細節稍有不同而已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3-09-26 12:51:00蠻奇怪的 台灣人又反槍 又想要城堡法 給你城堡法你沒槍是有什麼用....真以為拳頭對刀子會贏哦..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3-09-26 12:55:00作者:
zeolas (zeolas)
2023-09-26 13:00:00那個87海路當著警察的面把人勒死,緩刑真的太輕了
作者: PhinaBella (l1) 2023-09-26 13:01:00
警察來了還不放手不可能不算過當吧
作者: RayPTTer (Subarasi) 2023-09-26 13:18:00
作者:
Orangekun (harima kenji)
2023-09-26 13:45:00我覺得標準是還好,比較你不能哪天以正當防衛為由趁機殺仇人。但真的被恐龍法官亂判就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