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741085 (向前一鏢)
2024-01-28 22:27:16: : 露的聲明稿說的馬夫四個要求:
: : ①停止所有配信者名義的所有活動
這個不太可能吧 直接擋人錢財了 是我也吞不下去
: : ②停止使用SNS
不給用推或ig這已經有點犯法了吧 強制罪還甚麼人生自由的 我法盲
: : ③照馬夫要求的內容發出聲明
這個應該就是強制罪了 不會過吧 我法盲
: : ④賠馬夫100萬
你看不起誰呢 才一百萬 人家a子耶
: : 現在這個訴訟基本上露也承認發文的是她,所以馬夫一定勝訴
誰贏誰輸不好說
不過樂子人肯定是雙贏 贏兩次 贏麻了
作者: uligaga 2024-01-28 22:30:00
要求登報道歉這類的吧 算常見捏
作者:
Muilie (木籟)
2024-01-28 22:30:003就登報道歉+1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24-01-28 22:31:00
如果是超哥 早就尻破他的頭了
作者: luct11304 2024-01-28 22:32:00
3很常見啊,跟強制罪沒半毛關係,就是一種補償名譽損失的方法
作者: musicsupport 2024-01-28 22:34:00
樂子人這幾天開心死了
作者:
ssize (咖)
2024-01-28 23:42:00爽翻了好嗎 之前留言開除的好還被戴個公司粉的帽子 笑死
作者: angelday3 (Mr.Stan) 2024-01-29 00:53:00
做人剛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