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4-02-06 11:37:15※ 引述《aidenlarse (Q沈)》之銘言:
: ※ 引述《IokUdiefirst (武漢肺炎)》之銘言:
: 千萬不要擋,最好大力推廣范大立委的主張
: 弄到現實利益了這些立法委員才會怕
: 比你那邊吵架有用多了
我懂你的意思,反正我們就繞過iWIN
雖然麻煩點,但至少不會被雙標
現在問題來了,誰要當出頭鳥去報案檢舉拋頭露面
冒著得罪各大媒體的風險,成為真正的總加速師?XD
相信我 衛福部會選擇性辦案 只會辦死你各位小老百姓才不會影響到各家媒體辦案標準按作品人氣區分 而不是靠裸露程度區分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4-02-06 11:46:00選擇性辦案累積越多雙標案例 你上法院才有累積數據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4-02-06 11:47:00就像你可以宣傳NCC敗訴一樣 從組織的公正性根基來廢除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4-02-06 11:48:00沒有 虛擬作品在法院案例早就一堆人貼出來了 兩邊都有法院裁量上並沒有被綁架 而iwin是直接行政權繞過司法連續開罰通過後 你以後連上法院都沒辦法
我意思是 你可以一直走法院無罪 但沒辦法根本解決你能想像你每貼一張圖片就要跑一次法院嗎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4-02-06 11:53:00可以 實務上就是法院爆量會修法不得檢舉 加州會950以下不罰處理這些沒有受害自然人的案子處理多了 它們一算不合時間成本你不能讓iwin行政機構取代並繞過法院法院的時間會用在更有急迫性和更重要的犯罪上 才不會管虛擬你沒事寄信可以告你恐嚇(?
作者:
lone714 (海膽)
2024-02-06 12:39:00iwin自稱民間機關,但可以透過行政機關要求下架,這部分定義如有偏頗有沒有申述手段?還是只能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