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下來整理的感覺就是
一個宗教團體:台灣展翅協會
其宗旨是信仰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而非保護兒少權利,其差別在於當保護兒少權利與該公
約有違背時,該宗教優先選擇遵循該公約而不是保護兒童權益。
說是宗教團體是因為,該團體相信只要驅除日式動漫就可以保護兒少權益,在明知有不利的
科學證據下,無視科學數據而堅信自己的行為是幫助兒童(實際上極可能是殘害兒童)。
不循科學僅憑信仰,所以是為宗教團體
其中兩個宗教領袖
張秀鴛(任衛福部保護司長)
李麗芬(任衛福部次長)
基於自己的信仰,利用國家賦予的法律解釋權,踐踏法治國原則,逾越行政權,明知立法權
無意的情況下擅自擴大法律的適用範圍,延伸至虛擬創作,以權謀私。
搭配另一宗教人士
高玉泉(現中興大學法律教授)
以專業之名做出有背於專業之判斷,胡亂連結虛擬創作與戀童癖之間的關聯,對聯合國2014
年的報告視如無睹。
簡單來說,宗教誤國,有人試圖把一個民主法治國家變成一個宗教國家
不講科學只講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