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981134 (xa981134)
2024-02-25 20:45:0020萬是這樣講 實務上很少這麼認真執行啦 你看路邊一堆小吃 便當店有再給你開發票? 真的要認真抓這個東西是要暴動的最後就是發票的5趴營業稅實務上是商家代替政府跟消費者收的所以真的開就只是把成本轉移給消費者而言然後上面說的簽證問題全球應該都一樣 觀光簽禁止任何商業行為以前就有台灣coser用觀光簽去東南亞結果被警察抓反正這些事情就是違法沒錯 但沒有嚴重到會被針對而且單以擺攤來說 以前台灣去某國擺攤因為常被檢舉所以開發一個漏洞模式 攤主在攤位上一樣互動簽名 但所有跟錢有關的行為由在當地的小幫手負責 外國人只是去站在那裡 又沒碰到錢 這不算商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