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部長 薛瑞元 已經說明了 未來不會單純以眼睛大小、四頭身 來決定是否為幼體
而是會去看上下文,取得當中的脈絡,再來判定是否「引起性慾」
雖然蔡易餘委員當面跟衛福部部長講 二次元虛擬兒童都不該屬於 兒少性剝削條例
根本不需要去管
但衛福部部長 薛瑞元 可沒當蔡易餘委員面說「好」喔
※ 引述《iyori (榊 伊織)》之銘言:
: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0219000363-260118
: 法界質疑擴張解釋 繪師憂創作自由
: 虛擬兒少色情問題 標準不清
: 04:102024/02/19
: 中國時報 蔡雯如 、 蔡宗穎
: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4-02-19/656/B04A00_P_06_02.jpg
: 因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去年修法實施,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下架網路平台的成人
: 遊戲圖片,引發ACG愛好者擔憂。圖為新竹縣警方2023年舉辦波麗士體驗營, 強化國中小
: 學生對婦幼安全、性影像保護等認識。(本報資料照片)
: 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正後,衛福部認為,兒少影像無論是真人或人工智慧製作,只要會讓人
: 聯想到性就不應散播。法界則認為,該條例法規看不出有處理虛擬問題,衛福部稱涵蓋虛
: 擬或二創範圍,恐有擴張解釋疑慮;業界繪師也擔憂,虛擬角色定義太困難,若標準不清
: ,恐導致台灣ACG產業市值蒸發。
: 承萬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尚謙指出,刑法基於謙抑性、明確性原則,應從嚴解釋構成要件,
: 不能浮濫籠統加以處罰,兒少性剝削條例雖然有加上「引起性慾」的規定,也僅是比照大
: 法官釋字407、617號對於「猥褻」定義的用語,並非在處理虛擬兒少色情問題。
: 蔡尚謙強調,虛擬影像沒有受害人,現實中並無兒少受到傷害的情況下,主管機關逕自認
: 定並擴張解釋,對言論與思想、創作自由會產生箝制效果,而言論自由本應最小程度限制
: ,兒少固然不應該作為性的客體,但政府不能因涉及兒少權益就無限上綱。
: 知名繪師仙界大濕認為,定義虛擬角色是否能被劃分為兒童色情範圍太困難,繪畫風格千
: 百萬種,若將兒童定義為「4頭身以下、大眼睛、身體矮小」,Q版圖片或大頭玩偶也有違
: 規之虞。
: 「最好的作法就是不要去定義,創作是主觀自由的」,仙界大濕說明,藝術表達與主觀認
: 定無法公式化,兒童與青少年、成年的界定難以在創作上實行,同一個作品在台灣人、日
: 本或歐美民眾眼裡的年齡本就有所不同,不同種族、思想、環境等等都會影響主觀美感,
: 政府不應把兒少保護的責任丟給創作者。
: 創作者陳先生說,只因衛福部主觀認定,作者還沒論述作品角色是否已成年,就有遭到刑
: 罰之虞,他擔心,平常創作的圖畫除會受檢舉、歧視,原本在創作自由上對執政黨相對有
: 信心,但這次事件後卻令人感到相當恐慌、失望。
作者: marinetauren 2024-03-07 12:19:00
直接先以他們這樣管合憲的前提講標準 想這樣偷過去
作者:
hikai (HK)
2024-03-07 12:20:00思想猥瑣 看任何角色都能引起慾望...
所以有人看千元鈔會勃起的話是不是要把全台人民抓起來告咧
作者: marinetauren 2024-03-07 12:22:00
來判斷的人被引起性慾這樣是不是要預防性羈押起來?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4-03-07 12:23:00衛服部連自己的醫療部分都管不好還想撈過界
是說他這說法不就是他先看過自己會有性慾想勃起嗎 抓也是先抓自己好嗎
作者: hanktan (hank) 2024-03-07 12:24:00
之前新聞有捉到用排氣管的人,那要禁畫排氣管嗎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3-07 12:26:00
硬要扭曲法律解釋 乾虛擬未成年性愛殺人暴力憑啥管?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2:26:00真的是笑了 伊斯蘭也是用這理由叫女人包起來
作者:
rhox (天生反骨)
2024-03-07 12:27:00那就是會管阿
作者:
dgplayer (不是假髮是桂)
2024-03-07 12:28:00重點是引起性慾就算犯罪 這種狗屁不通的話都敢講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2:28:00啊引起性慾跟犯罪率啥關聯 一樣沒憑沒據的幹話
慰蝠部現在可是連suX紅風波都胡搞一通了 我現在完全不信任這垃圾狗官了
作者:
lone714 (海膽)
2024-03-07 12:31:00那麼又回到判定不明以及創作管制的時代了
假設Gay看到肌肉男上空就會引起性慾 那可以禁止消防員猛男月曆了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24-03-07 12:33:00...所以層級要上升到部長而不是司長了嗎?那不就又回到了審查員吃了循利寧反應很強烈,我們心如止水
作者: Tsozuo 2024-03-07 12:34:00
叫部長來幹嘛...他也只是來讀稿子的吧為什麼司長不要親自來正面對決
作者:
tobbiam (chao6305)
2024-03-07 12:34:00九把刀月老有人對排氣管發情 所以以後汽機車都不能有排氣管嗎?
是先憑感覺擋,等申訴在開始想脈絡吧,每個都要分析上下文那麼費功夫哪那麼多行政量能
我記得法規是寫客觀,可是會不會引起性慾根本就是主觀阿,真他媽可笑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24-03-07 12:37:00照那標準不就是審查員都先派顆威哥,直接玩死你?
這次修法其實有兩個問題,一個是“引起性慾”就違法另一個是用“圖畫”一詞將虛擬與創作也管制
作者: marinetauren 2024-03-07 12:38:00
這垃圾部門連正事都幹不好了還整天想搞思想審查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24-03-07 12:39:00整個部門都被慣壞了啊...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2:39:00那法規也被詬病過了 就只能主觀的東西在那邊寫客觀
立法院網站有載明修法理由,其中對於用 圖畫 一詞納管創作的原意非常明確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2:41:00根本問題是引起性慾是在犯什麼鬼罪
法規用詞要限縮解釋,他的圖畫對照總則是「以真實存在兒少為模特」的圖畫,認真來說是跟虛擬毫無關聯。現在是有些人擅自擴張解釋才變成有關聯。不過當然,最根本問題就是沒寫清楚,給人有操作空間。
而是111年10月由蘇委員提案、蔡委員等18位連署的草案才開始有納入圖畫一詞立法理由寫的又不只素描,漫畫、繪畫等都有納入啊
兒童與少年的定義就是要有真人才算,只要他沒寫虛擬也算就不能算,理由沒問題,問題是擴張解釋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4-03-07 12:48:00
立法的超級明顯就是想管= =這就是老人
漫畫技法確實也存在真人模特轉描,同時也有影射真實案件的問題,設為規範其實不是問題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4-03-07 12:49:00
老人就是從打電玩會變壞,會暴力行為開始,到現在議題
就像之前討論的,如果范女士真有心想跳船,最根本之道還是把洞堵起來,新增限縮或排除條款才不會再被亂搞。但縱使沒人出來阻礙,要搞定也不知道還要過幾年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3-07 12:54:00
立法那是抓真人描圖或拍攝影片 是大家都會同意的
所以蔡易餘委員才說只有"與真實相關"的圖畫才是本法管制的內容 因為本法可是有寫到要救援被害人的規定但"與真實無關"的圖畫根本找不到任何被害人 要如何去救援及保護完全虛構的漫畫角色??
別自欺欺人了,漫畫、繪畫就是朝著虛擬創作來的,寫在立法理由裡的一點都不叫擴張解釋。今天只要"圖畫"或是"引起性慾" 二者缺一,ACG界還需要努力自救?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3-07 12:55:00
一直扭曲法條在那邊想抓二次元非真實腳色的是衛福部
或許他沒細看條文與原意,或許他後悔了,可是法律立了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2:59:00敘述不寫明影像或圖畫「記錄」就是會有這種問題
因為法律要以最嚴格的方式去解讀 講漫畫 繪畫 但沒有講虛擬人物也包含在內的話就不能把虛擬也放進去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3:00:00反正現在就皇帝當太爽了開始搞思想犯
問題在哪裡?問題在於「兒童與少年」的詞義在法規上是有定義的啊…定義上就不包含虛擬。所以我才說最大重點是他沒寫清楚導致被擴大解釋。沒寫就是沒有,不是好像可以就可以,沒有就是沒有。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3:02:00啊就...也是有那些最後沒收漫畫的判例啊記得是版主貼的某篇文吧
這就是問題所在。縱使法理上如此,但法官也是有個人看法的人,遇到偏向那一邊的你就吃大便。所以才說如果真想避免掉往後類似問題,要訂清楚把虛擬排除、或限縮於現實相關,才能永絕後患…但我覺得挺難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3:08:00不寫明就是有這種垃圾呀 思想犯判爽爽
先提出二次元該管的科學證據吧!而且這規則說到底還是主觀認定
引起性欲到底幹你屁事,有引起性欲我就要真的找未成年下手喔?
好 現在能確定是執政黨的鍋了吧雖然引起性慾到底犯了什麼罪也是大問題就是了你他媽的 以後規定婦女都要包的只露眼睛好了
作者:
badruid (Gryphon)
2024-03-07 13:25:00就你說你的,我做我的,到時出事再看老闆挺誰
就現在法規就是管有沒有引起性欲啊不修法永遠下風三、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這樣姑且算退一步了,但我們還沒win而且這種標準可能更模糊
作者: m6699 (<(‵▽′)> ) 2024-03-07 13:39:00
那要看排氣管的年齡,未滿18歲未成年或看起來很新就win了
作者: bakecheese (焗烤起司) 2024-03-07 13:39:00
推文又有來洗地的了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3:40:00那不是退 那叫讓人以為他退 那還是他爽怎麼抓就怎麼抓
作者: m6699 (<(‵▽′)> ) 2024-03-07 13:41:00
保護兒少應該以未成年的角度來看吧,記得哪裡有說過青春期的少年看到什麼都能引起性慾,建議可以全禁,像健康教育也禁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3:44:00而且說退 沒合理立場在喊退 是皇帝開恩喔
你看他的話語就知道他是沒退的 只是被質詢稍微繞一下骨子裡要幹的事情不覺得會變 重點是還是“他說了算”
作者:
Aeryzephyr (IN JP SYS.no chinese)
2024-03-07 13:50:00所以繳稅讓你們上班看小說漫畫??這單位根本吃飽太閒吧,還看上下文勒
畢竟說到底 引起性慾跟現實去幹本來就兩回事 不然學生不也一堆會對同學性幻想? 那是不是要先把被性幻想的同學隔離起來避免被性幻想?
作者: spawnsnight (草莓奶昔) 2024-03-07 14:13:00
辣椒粉都管不好還來管這些有的沒的 偉哉衛福部~~~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4:15:00這是玩憲法創作自由 要說的話比玩醫護層級更高就是
作者: polun 2024-03-07 14:16:00
以後acg被管制的罪名就叫薛勃起吧薛勃起 你有罪
不是判定幼體,而是又偷彎回引起性慾,你這不是單純在糊弄人而已嗎?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4:21:00那個就把人類思想跟行為中間的隔閡當塑膠因此會可以得出 請包的跟中東一樣 這種結果說在外露出皮膚會引起性慾就好
這個官員根本已經連同黨立委都在當面糊弄把他當傻子了
作者:
kslxd (置底震怒放火路人某K)
2024-03-07 14:29:00蒙娜麗莎:
作者: aikoDisk (Nadleeh) 2024-03-07 14:31:00
引起性慾你要怎麼判斷?之前有展覽被強暴人的衣著,很多都是非暴露穿著啊
又在吵圖畫帶風向了幫你翻個2015修法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改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十七條 拍攝、製造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圖畫一詞在這法裡存在快30年了,還有人在洗哪次修法新增
這狗官還妄想說"會去看上下文" 慰蝠部完全就是要把有限的社福資源拿去做無意義的事情(繳稅讓你們上班看小說漫畫做審查 定義完全虛構、還長得跟"智人"不
作者: aikoDisk (Nadleeh) 2024-03-07 14:40:00
之前也有人跑去強姦摩天輪啊,所以摩天輪也會引起性慾,
你自己列立法沿革,下面文字不看完?
https://i.imgur.com/GbMqDlI.jpg 請問一下,說圖畫是2022才加入的?請問jxxxx自己貼的最後一段有看嗎?原條文第28條及其前條27條,修正移列第38條,請問哪裡來的新增圖畫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正後,“衛福部認為”始終都是衛服部擅自認為擴大解釋,洞到底開在哪?
衛福部最近推動的,有問題的東西還不止管2次元這一個,建議大家去查一下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4:52:00說洞的話應該是像版主之前貼的那些判例吧看一看確實是有很鳥的
問題喊法條有問題的喊半天,到底哪條有問題衛服部有問題不代表法條開洞阿,難不成要開洞才能擴大解釋?討論這麼久了,還是一直有人拿出來講,可能不要思考跟著嘴比較輕鬆吧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4:55:00喔喔 我指那些沒收漫畫緩起訴的
猥褻定義從刑法拉過來,有人帶風向說是新增的。圖畫從這法原本叫兒少性交易防制法的時候就存在了還是有人天天提而且,你說判例怎樣衛服部怎樣,不正是因為他們沒有照法條實際上走,所以才被認為爭議嗎?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4:58:00確實 只是那些判例讓人看起來好像沒寫就會被蝦七八解釋法條看起來要沒問題才對 但就是被拿來耍白痴
法律要限制大家自由自然要明確給出怎樣才算,沒有的當然不算,說這是漏洞?明確性?是不是陷入跟衛服部一樣邏輯,沒寫就隨我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5:14:00就很煩 確實不算漏洞 但要正常解釋的好像比亂搞還花成本想正常還要先被搞死一波 好像不寫都給他隨便玩
其實真正的問題點在於兒少性剝削長年以來並沒有特別明文規定僅限於自然人,這一塊只能靠立委修法該法
你去把每個版本都拿出來就知道了,前面每個版本就圖畫兩個字在那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二十八條移列。第二十八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前條拍攝、製造之圖片
作者:
Aeryzephyr (IN JP SYS.no chinese)
2024-03-07 16:13:00持有蘿漫是有被判刑的實例沒錯
“前條”第二十七條拍攝、製造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
作者:
Aeryzephyr (IN JP SYS.no chinese)
2024-03-07 16:14:00其實他要用法條判你,重點在於是否未滿18歲(不論真實絕對沒有啥幼態、引起性慾這種奇怪的規定以前的蘿本可能會寫小學生,現在都改成○學生避嫌了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6:24:00所以其實思想犯沒有極限就是這樣你可以無憑無據抓虛擬去關 那管你之前是用人設還啥現在他說你外觀有害就有害 反正不用根據一開始就歪七扭八的判刑理由怎麼會有合理的標準
作者:
Aeryzephyr (IN JP SYS.no chinese)
2024-03-07 16:39:00至少就現行法律,只要你劇中角色滿18歲就不用怕外觀不是判斷標準,沒有法律依據要畫蘿本的不要定義年齡就好,小 中學生字眼不能出現至於圖畫含不含虛擬一直都是法官說了算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6:41:00啊災 拿這個判刑就很鳥 而這思想犯成立的狀況就是禍根
作者:
Aeryzephyr (IN JP SYS.no chinese)
2024-03-07 16:41:00就刑責這麼重看來,怎麼可能含虛擬...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07 16:47:00劇情什麼的一樣 終究是在玩思想犯解釋
我查了判決書,的確是之前就已經已經管制漫畫,不是2023才管制創作。然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07年度上易字第45號刑事判決認為虛擬人物也是規範對象…
作者: AinSoph (AUR) 2024-03-07 17:51:00
臺灣法律真的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