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之銘言:
: 而且這次完全跳過通知寄信要求刪文欸,說好的程序呢?
: 這已經是一個失控的組織了,不用在期待靠甚麼修法釋憲可以阻止他們。
: 再說一次,打從他們採取匿名檢舉的當下,這個組織就已經失控了
: 對它們抱持甚麼不切實的期望,最後還是只會被它們賣掉。
修正一下,經某版版友指正後我回去查iWIN流程,發現這流程應該是沒問題的
可能iWNI認定這次事件屬於「重大明確違法且無自律空間案件」
所以是同時通報主管機關與相關權責機關。
並沒有違反他們自己訂的流程。
他們沒有失控,是我自己搞錯了,這邊負責任做好澄清並道歉,是我對不起iWIN。
不過一旦被認定為「重大明確違法且無自律空間案件」的話,也就沒有防波堤
的效用了,所以還是自己小心點吧。
至少確定畫太超過的本要去FF販售這件事,要是在網路上宣傳後被檢舉受理
是可以被直接報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