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oding (毛丁)》之銘言:
: 前陣子巴哈姆特楓之谷版上的繪師皺眉被吃了一篇iwin後,開玩笑一定是畫不夠大,結果沒
: 想到現在又吃了第二篇iwin
: 這次受災的對象是... 明明夫人
: https://i.imgur.com/p8u4QBv.jpg
: 巴哈連結
: https://reurl.cc/eLK7KL
: 還是衛福部的標準只要是二次元都是幼態啊?
他們這麼想管的話,為何不改成被動收件呢?
可以硬過代表主流民意是接受審查制度的吧,反正標準是由他們訂,
我要在網路貼一張圖或影片、我要畫本子、我要做黃油,
先送審,審過了再開始做,
這樣他們也不用主動去網路找圖,只要坐辦公室收件審查,工作單純化,
網民也不會莫名其妙被抓去關,不是winwin嗎?
畫完印好本子要賣了才跟我說違法,浪費創作者的金錢與時間?
西台灣是不是略勝一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