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二次元部分
直接修法說這個法只適用自然人不就好了
原本剝削就是弄來防真實兒童被怎樣的不是嗎
只要改成自然人,也是就真正存在的兒少限定
自然虛構的角色就都不用被這條管到了
也不用管法官怎解釋啊
說啥寫成文字好有風險啊
法官再怎厲害都沒辦法發身分證給初音然後說初音不是軟體把你判刑吧?
作者: kasim15 2024-04-10 17:30:00
人家要44
作者: Concorde144 2024-04-10 17:31:00
支持,本來就應該要保護的是真正的自然人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4-04-10 17:31:00他們不是把虛擬人物視作被侵害的兒少,他們的名目是這個東西可能助長侵害兒少的可能性
作者: kasim15 2024-04-10 17:33:00
分級管制很棒了 不可能都不管 給人家44
作者: Concorde144 2024-04-10 17:35:00
針對虛擬的分級管制應該用行政法規範就好
作者:
AndyMAX (微)
2024-04-10 17:36:00規範不到真人AI圖
作者: yamis 2024-04-10 17:37:00
有陣子沒在關注,但認為要管束的不是指觀看的人會引起想侵犯未成年的念頭嗎,就跟電玩會致使人有暴力傾向一樣
就沒有任何研究數據能證實”耳濡目染”說 法律要禁止一個行為的理由不可能只是”我覺得”
作者:
fireleo (火焰騎士)
2024-04-10 17:41:00這樣484表示虛擬人物沒有權力?
作者:
usoko (time to face reality)
2024-04-10 17:43:00虛擬人物有什麼權力....
深偽跟AI又不太一樣 深偽得先有個原版影片以兒少來講你有真人原版動作片本身就違法了
作者:
fireleo (火焰騎士)
2024-04-10 17:45:00也是XD不過說不定討論過了
對那些人來說 他們享受了特權哪有乖乖收回去的道理^^對於隨意擴權不聞不問的後果是很嚴重的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24-04-10 17:50:00立委說這條管不到虛擬。法界多數共識也是這條管不到虛擬結果就衛服部硬說這條可以管虛擬才會讓人氣更火的是居然還沒辦法制衡她我是指直接讓她卸職減薪記點那種制衡方式,這原本應該是監察院搞的
AI專法當然也行 但修法的人不覺得他有空跟時間去搞這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24-04-10 17:57:00衛服部真的就是腦子有病,沒有特別講的話兒童跟青少年當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24-04-10 18:00:00然是指自然人,法界跟立委都覺得這是常識寫得夠明確了結果就跑出衛服部這個沒有常識的機關
講AI不AI沒意義阿 AI只是個工具 早晚你辨識不了"明顯不是自然人"這個是不會變的準則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24-04-10 18:02:00AI這方面還算很新的技術,記得國外好像也修得很謹慎?
作者: DEAKUNE (*ReVeluv*/~Buddy~) 2024-04-10 18:05:00
虛擬人物在法律上不存在,當然沒權利
作者: t13243334 (虎標萬金油) 2024-04-10 18:07:00
法律是無罪判定 你要怎證明圖中是自然人?尤其日後一定是像到你分不出來
現在的問題就是擬真兒少的風向非常逆風你如果要連這個一起保 那多數原本願意挺的立委也不挺所以不是只有單純排除非自然人的問題而已你今天這個不例外掉 我打包票早晚會因為擬真AI而全禁
作者: t13243334 (虎標萬金油) 2024-04-10 18:12:00
你可以質疑行政機關執法 但現在在討論立法
這種東西是只要吹上媒體版面一定風向死的東西二次元你可以說這明顯不是真人 沒有人會認錯人家展翅今年拿著擬真AI狂打你 你就會被他踩死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24-04-10 18:19:00嘻嘻 牆也不是第一天就蓋得高的:)
完全就論理而言 我也同意ai管理最佳方式是要立專法但目前ai就比較像是acg這邊丟出來的停損犧牲品
作者: qjehydhskod (何千昀) 2024-04-10 18:23:00
一堆刑法盲在指點puma看了就想笑
這樣以後其他法律是不是能反面解釋,因為沒有跟兒少法一樣明文規定只限自然人,所以有保障虛擬兒少的可能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4-10 18:38:00因為你那講法 你畫成人我也能污你偷拍外流片真還不真不是什麼封禁理由 判之前也還有調查
作者: DEAKUNE (*ReVeluv*/~Buddy~) 2024-04-10 18:44:00
那這樣只是證明台灣不是法治國家,而是法制,隨便政府解釋法律
反正 修立法理由基本上是個不錯的立足點因為之前被判兒少的法官就是用立法理由去凹你一定要寫進法理面本身就不符合法律常規及一貫性學法的都覺得你擴權解釋了
作者:
Aeryzephyr (IN JP SYS.no chinese)
2024-04-10 19:28:00就是少寫了 "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母法都有寫,子法不寫就有人在亂解釋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24-04-10 19:35:00應該是母法寫了,常識上應該就知道子法定義一樣,結果就被不懂常識的衛服部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