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ul324 (冬城飛雪)》之銘言:
: 說穿了就是現在LGBT講話比較大聲而已
: 可見這個世界上雙標無所不在
: 人與人之間要真的尊重(不是認同,就只是要求基本的尊重)彼此的差異真的很難
在言論自由被保障的前提下,本來就是比看看誰比較大聲誰就佔據主流。
但這個大聲是看你綁在甚麼團體上,以及這個團體在這個訴求上的敵人有哪些
來決定的
LGBT在同婚訴求真正的敵人其實不多,本來多數人想法婚姻就與戀愛自由綁定,想
愛誰跟誰結婚是誰的自由,所以他們聲音可以放大一點,反對的人不多。
可是想跟未成年做愛這個事情得罪的可不是只有女權了,還包括廣大的家長族群
跟支持它們的兒權團體,甚至是國家政府。因為未成年性剝削事關兒少權益
而兒少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國家未來的人力資源與這些未成年人息息相關
任何有可能危害到未成年身心健康的訴求,本來就大聲不起來。
問題回到尊重兩個字上面吧,公開講對未成年有欲望想幹未成年有尊重過未成年
的意願嗎?老實說公開講想幹誰或想幹哪個族群都不算尊重吧?
既然這樣這種言論要談甚麼尊重?要談尊重前不是要先談自己有沒有尊重別人嗎?
如果不談尊重,那麼看誰比較大聲誰就贏不也就很正常嗎?
公開講想幹誰都會得罪誰的,這次得罪的就是更大聲的團體,自然相對上
就大聲不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