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對未成年jk產生慾望不正常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4-04-11 13:46:09
※ 引述《a127 (Sad)》之銘言:
: ※ 引述《donkeyNew (老驢)》之銘言:
: : 其實整串一直看下來,我真的有個疑問。
: : 所謂的社會觀感問題,到底是誰規定這樣正常那樣不正常?
: : 法律有經過明文規定,說不要違法沒問題,
: : 但總會看到有人說這樣不正常,甚至連普世價值都拿出來講。
: 因為其實並不是正不正常的問題,
: 而是近期的紛爭把本質是"保護兒少"跟"人類欲望"混為一談
這講得太隱晦了,我講得直白一點,
最近這個會吵起來其實是把「性剝削」跟「做愛」混為一談
: 也就是人類大多數的共識是要保護兒少權益,
: 因為兒童少年的身體、心理都還在成長階段,
: 也都幾乎還在家長、師長的權勢控制範圍之下;
: 這種情境即使是兒少合意的性行為,也很難說對他未來的成長有所妨礙,
: 更別說這種情境可能挾帶著資訊不對等、權勢的方式去實行;
: 當你知道人類共識是要保護什麼東西的時候,"人類欲望"這種事情根本也就不衝突
: 比如想跟未成年JK趴趴違反想保護的兒少權益,
: 但是如果是個19歲的大一生呢? 條件可以說幾乎一樣吧?
: 如果對JK有慾望不正常,那為什麼只是多個兩歲就又正常了?
扯"未成年"從一開始就失焦,即便是「成年跟未成年做愛」好了,
我真的沒怎麼聽過有人在說「大學生跟高中生做愛」不道德的
附帶一提我相信大學生應該很喜歡做愛啦,
台大舊物理館的走廊黑板還曾大拉拉寫著「好想捉i」
https://i.imgur.com/EHVmvNO.jpg
而台灣普遍的道德文化風氣上從來就沒有「跟未成年做愛不道德」這種事情。
普遍被認定不道德的是「對未成年對象進行性剝削」
所以該吵的是:為什麼有人說想跟JK做愛就被人覺得是想要性剝削?
作者: Srwx (Srwx)   2024-04-11 13:48:00
因為未成年沒有完整的人權 未成年沒有權利選擇做愛
作者: Sessyoin (殺生院祈荒)   2024-04-11 13:48:00
我還以為這篇也會羊轉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4-04-11 13:49:00
現在正在擴張定義沒錯,為成年的性權是不被認可的跟未成年做愛就是性剝削,沒有合意這種事(尖叫)
作者: widec (☑30cm)   2024-04-11 13:49:00
跟高中生做愛-還行;跟國中生做愛-噁;跟小學生做愛-喂110嗎
作者: rq654 (亂)   2024-04-11 13:50:00
滿16歲就有了
作者: widec (☑30cm)   2024-04-11 13:50:00
我有國中同學國中就炫耀做愛了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24-04-11 13:50:00
16歲開始就有合意了 但一堆人還是認為幹16-17是戀童
作者: iampig951753 (姆沙咪豬)   2024-04-11 13:51:00
物理館不意外
作者: hyuchi0202 (被刺激到了)   2024-04-11 13:51:00
成年18但是滿16可以結婚 法律一定要有後門
作者: rq654 (亂)   2024-04-11 13:51:00
國中國小肯定不行啦 雖然事實上很多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4-04-11 13:51:00
嗯...我想想 你們兩個未成年同時都受到保護不是嗎
作者: rp20031219 (Tim87)   2024-04-11 13:52:00
不要怕 以後iwin就會保護大家了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4-04-11 13:52:00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明文規定未滿十八歲都是兒童啊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4-04-11 13:52:00
現在規範就是未成年=心智不成熟=可能是被騙的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4-04-11 13:52:00
同樣受到法律強制力保護的 跟一個成年人相比我還真沒想過未成年之間的「性剝削」這也太可怕了吧
作者: saber154 (saber)   2024-04-11 13:52:00
因為有人就是覺得憑什麼你可以講我不可以講就要霸凌啦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4-04-11 13:53:00
兩小無猜條款解決了一切未成年性剝削未成年問題保護司長還得站在保護立場要大家不可以講田家人XD
作者: Louta   2024-04-11 13:53:00
所以我一直都說問題是他用詞被打點阿你用未成年不會有人特意去了解你指的是特定年齡段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4-04-11 13:54:00
我記得別串提到了 雖然不是我講的「你正在發揮自己只是講講的自由時」「那一般場合下的未成年 他們閱聽與否的權益在哪裡」
作者: megah321   2024-04-11 13:54:00
聯合國不把兒童和青少年分開本來就是不對的標準
作者: Louta   2024-04-11 13:54:00
局外人看到未成年就是包含兒少
作者: a125g (期末崩潰討噓哥)   2024-04-11 13:55:00
16歲就有性自主權了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4-04-11 13:55:00
當然 這裡是西洽!!已經規範只有成年人的情況下就是不同的人不同的意見進來一起嗨 真的沒什麼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4-04-11 13:55:00
兩小無猜記得也只是變成告訴乃論而已 而要不要告也不是
作者: Louta   2024-04-11 13:55:00
牽扯到兒少就是死線,其實就這麼簡單
作者: StarTouching (撫星)   2024-04-11 13:55:00
說得好 現在問題是把未成年性權和性剝削混為一談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4-04-11 13:56:00
啊對了 當時統神節目也是有18x告示喔
作者: a125g (期末崩潰討噓哥)   2024-04-11 13:58:00
告訴乃論的前提是有性剝削的情況吧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4-04-11 13:58:00
成年人與未成年交往,請吃飯,送禮物等追求行為都算對價關係,性剝削成立XDDD
作者: Srwx (Srwx)   2024-04-11 13:59:00
16歲雙方合意並不能阻止家長去告 本質還是權利不完整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24-04-11 14:00:00
就算成年也有自稱合意實際上是性剝削的可能 這種情形心智成熟有關 年紀越小自然會受更多檢視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4-04-11 14:00:00
未成年包含的群體就遠大於高中生啊,你把文章內高中生換國中生甚至國小生不就知道問題在哪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4-04-11 14:00:00
講難聽一點就是不少版友跟社會大眾根本沒在想實際的言論內容,而只是以人和情況廢言==明明討厭 iWin 卻在做跟 iWin 一樣的事情,令人不勝唏噓
作者: saber154 (saber)   2024-04-11 14:02:00
欸樓上說對了XD
作者: forever9801 (憶影)   2024-04-11 14:02:00
因為大部分的情況成年人跟未成年人性交會涉及金錢交易 或是性剝削阿並不是說就沒有合法的情況存在
作者: yamahabbs (老ㄟ)   2024-04-11 14:03:00
最開始黃的案件就是性剝削沒有問題啊
作者: forever9801 (憶影)   2024-04-11 14:03:00
統神的言論問題就是沒社會化 有些事能想不能說或是只能私底下說 這跟種族歧視基本上是一樣的概念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4-04-11 14:04:00
對我來說 嘴秋統神就只是同樣被嘴秋罷了哪有什麼牽扯到為自由而戰這麼大旗的事情
作者: forever9801 (憶影)   2024-04-11 14:04:00
你可以心理歧視黑人 但你公開說出來你就是社死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4-04-11 14:04:00
不談政治操作的部分 統神自己用詞不準確被打點也是很合理
作者: Louta   2024-04-11 14:05:00
一開始就是因為統神的用詞是未成年而燒起來的,所以其實”未成年”才是焦點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4-04-11 14:05:00
想政治操作 我個人覺得很白癡 就這樣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24-04-11 14:06:00
如果是師生 我猜是權勢不對等?除非先預設合意的立場不然有得談 但如果是學生間感覺就沒啥好說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4-04-11 14:06:00
我的指導是「人無可避免會因為學經歷、閱歷與遭遇」「而對不同的人有差別對待」「但當你是因為眾人之事而做出決定的差事時」「不要因為那些歧視造成你的誤判」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4-04-11 14:08:00
合不合意是不是要看法官 你們覺得合意不代表判出來是?這塊是真的不太了解 也沒機會了解==
作者: loserloser (魯)   2024-04-11 14:09:00
統神自己喇在一起 想幹未成年是一件 說黃看片 性侵沒
作者: forever9801 (憶影)   2024-04-11 14:09:00
師生如果沒畢業基本上就算合意那老師鐵定也丟工作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4-04-11 14:10:00
從一堆人把老統的想幹未成年的發言連結到他支持性剝削這點是真的不優==不過他的言論主要是對事件只停留在以為這是普通的看片片事件而不是付錢性剝削,為不知道創意工房的行為道歉這點我覺得還是很不錯的啦,至少真的有理解不對的地方還是放下身段了
作者: Louta   2024-04-11 14:11:00
所以重點就是他用詞錯誤阿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4-04-11 14:11:00
實際上統神就算講JK或17歲 大概還是被砲爛
作者: loserloser (魯)   2024-04-11 14:11:00
他如果說 我也想跟高中生打炮阿 這件事還有得吵站在他這邊還不會這麼少 你直接講未成年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24-04-11 14:12:00
問題就是統神是40歲油膩肥宅
作者: sakungen (sakungen)   2024-04-11 14:12:00
Y,他是直接說未成年,而且還說罰個錢就好
作者: iam0718 (999)   2024-04-11 14:13:00
他一講未成年就一堆人拉到嬰兒那年紀去了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24-04-11 14:13:00
講未成年很容易被擴大解釋,有人連幼兒園都拿出來講
作者: sakungen (sakungen)   2024-04-11 14:14:00
需要罰錢的就不是16以上,所以才會燒
作者: GTOyoko5566 (雞頭洋子)   2024-04-11 14:14:00
有人談到師生?那更不用談了阿
作者: Louta   2024-04-11 14:14:00
他那句話直接就不是只包含特定年齡段了嚴重程度當然差很多
作者: yzvr (yzvr )   2024-04-11 14:32:00
推文一些人太天真了,味道人士是16+高中生也不行,他們的點就是跟法定年齡以下做愛就是種罪,哪怕你是想想也不行
作者: TSMCfabXX (台積新產品)   2024-04-11 14:33:00
48樓正確
作者: rhox (天生反骨)   2024-04-11 14:44:00
就偷換概念跟媒體霸權阿
作者: chocolater (摸哩ACB~~)   2024-04-11 14:46:00
請參考顏清標兒子 兩個都未成年 主要是看後台是誰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4-04-11 14:53:00
不用參考了,樓上bye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1 15:34:00
其實針對上色那段 硬要反駁 可以說 因為會特別喊的就是自己正常交不到 只能用上對下的方式只是這不代表這樣就不對 只要不是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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