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27 (Sad)》之銘言:
: ※ 引述《donkeyNew (老驢)》之銘言:
: : 其實整串一直看下來,我真的有個疑問。
: : 所謂的社會觀感問題,到底是誰規定這樣正常那樣不正常?
: : 法律有經過明文規定,說不要違法沒問題,
: : 但總會看到有人說這樣不正常,甚至連普世價值都拿出來講。
: 因為其實並不是正不正常的問題,
: 而是近期的紛爭把本質是"保護兒少"跟"人類欲望"混為一談
這講得太隱晦了,我講得直白一點,
最近這個會吵起來其實是把「性剝削」跟「做愛」混為一談
: 也就是人類大多數的共識是要保護兒少權益,
: 因為兒童少年的身體、心理都還在成長階段,
: 也都幾乎還在家長、師長的權勢控制範圍之下;
: 這種情境即使是兒少合意的性行為,也很難說對他未來的成長有所妨礙,
: 更別說這種情境可能挾帶著資訊不對等、權勢的方式去實行;
: 當你知道人類共識是要保護什麼東西的時候,"人類欲望"這種事情根本也就不衝突
: 比如想跟未成年JK趴趴違反想保護的兒少權益,
: 但是如果是個19歲的大一生呢? 條件可以說幾乎一樣吧?
: 如果對JK有慾望不正常,那為什麼只是多個兩歲就又正常了?
扯"未成年"從一開始就失焦,即便是「成年跟未成年做愛」好了,
我真的沒怎麼聽過有人在說「大學生跟高中生做愛」不道德的
附帶一提我相信大學生應該很喜歡做愛啦,
台大舊物理館的走廊黑板還曾大拉拉寫著「好想捉i」
https://i.imgur.com/EHVmvNO.jpg
而台灣普遍的道德文化風氣上從來就沒有「跟未成年做愛不道德」這種事情。
普遍被認定不道德的是「對未成年對象進行性剝削」
所以該吵的是:為什麼有人說想跟JK做愛就被人覺得是想要性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