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nlin1216 (伊恩可可)》之銘言:
: 讚啦
: 台灣可能也要有進口動畫版號了
: 以後西洽可以開盤
: 賭一下當月獲准上架的新番有哪些
好啦 為了發言權 我先聲明一下
我也想幹JK未成年!!! 但我知道不能做也不會做
但以後如果有女兒我怕有機率被你們玷汙
所以我還是認為要管理一下 法制要健全
(我匿名發表 不是公開指名道姓發表喔 沒犯罪)
好了 討論正事
我覺得各位解讀不對
先前我也寫過一大堆草案給政黨和機關
內容廢話就不多寫了 因為太長
根據整個學術理論一路去推論邏輯到實際管制方法
所主張的是分級 標籤 隔離
出版公開 是一個有著作權與版權的行為
不管之後怎麼被引用被更改 這一版的作品是要有一個編號的
否則怎麼做討論? 難道要靠超連結轉傳?
不管發布什麼 要上標籤 分類 分級
不要讓小朋友碰到自己年紀不該看到的東西
各自的標籤 各自在各自的範疇做討論
不做審查 而是讓平台商能實作兒童防護的功能
只是電視分級制的進階版而已
不要讓五歲小朋友看到 結果影響 一直摸路上阿姨的鳳鳳
太小就看到這些 不太好
不過最後會怎麼改 我也不知道
言論審查的部分大可不必煩惱啦 不可能往那邊跑啦
這是政治正確的問題
政府各部會言必稱聯合國人權公約
法律也這樣寫
搞成對岸那種言論管控 不就自打臉了
自己對自己違法 法條彼此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