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bamama56 (bamama)》 之銘言:
: 最後依姦淫幼女罪、猥褻幼女罪以及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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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Hosimati: 不要再用那種去脈絡化的比較了== 04/18 11:06
: → Hosimati: 那個最高七年是因為“製造” 04/18 11:07
笑死,拍攝照片不是製造性影像嗎?
是說姦淫和猥褻幼女還可以說競合從重罪的姦淫幼女判刑
但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明顯是單獨一罪了
兩個加起來只判2年
是因為二次元的虛擬性影像比三次元真人性照片該死嗎? 笑死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