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join.gov.tw/idea/detail/233df5b7-cbb8-4ffc-b8fb-5279ef84823a
參採情形
部分參採:
1. 立法院、法務部、本部及ACG團體初步共識如下:
(1) 兒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繪製之圖畫、AI生成之擬真圖畫,依本條例規定處理。
(2) 動漫(含二次元創作)如內容屬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依刑法第235條處理。
(3) 凡涉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網路內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 條請平台業者補正相關防護措施。
2. 本部業依立法院、法務部、本部及ACG 團體共識,於113年5月14日以衛部護字第1130014287號函辦理函釋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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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苦苦相逼的衛福部就撤回去了啊
維持現狀
你還想怎麼樣
打進莫斯科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