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在脆上面看到有人貼了「動漫就是支語」然後就戰到不可開交,本來想講些什
麼不過這問題說起來很複雜,想著想著準備動手寫的時候脆已經戰完改戰男性凝視
(然後這也戰完了....吧),老頭我已經跟不上時代了QQ 不過都決定要寫了還是找
個時間整理一下,不然一直放在心上也是怪怪的。
「動漫」這個詞會戰到很難解釋是因為兩岸用法有歧義,如果是像「鼠標」、「內
存」這種可以對照的用語那只要支語警察出動就完事了,「動漫」會這麼麻煩就是
因為同一個名詞兩岸用法不同,而且論淵源是台灣這裡比較早。
在台灣,「動漫」相當於「卡漫」,是動畫+漫畫(卡通+漫畫),例句:「動漫社/
卡漫社因為人數不足要被學校廢社了。」然後動漫除了動畫及漫畫之外還可以擴張
解釋到相關的娛樂產業如遊戲、模型、輕小說,相當於ACG的用法。
講到這裡又有問題了,那就是「動畫」是什麼。
動畫原本是指非真人拍攝的影片,除了我們追番的「卡通動畫」之外,布袋戲、皮
影戲、黏土動畫等都屬於這個類別。可是在台灣講到動畫實際上就是指卡通動畫又
是什麼原因呢?
時間要回到一九八零年代,那個沒有SJW、MEGAZONE認證的美好年代,這時日本因為
泡沫經濟有錢到不行,台灣也開始有錢,然後錄影機普及、第四台興起,在那個沒
有版權問題的年代(沒有版權就沒有盜版QQ)到出租店租錄影帶回家看的孩子長大
了,有的不再看卡通了,有的成為動漫愛好者,接下來呢?
當時台灣的動漫產業是一大片幾乎無人涉足的藍海(被漫畫審查制度清乾淨了QQ)
嗅到商機的商人自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然而這時有個問題,在台灣卡通公認是
給小孩子看的。
要解決這個問題很難,也很簡單,商人們用「動畫」這個詞取代了卡通(賽璐珞動
畫),即使形式是一樣的,他們塑造了「大人看的是動畫,小孩看的是卡通,我們
不一樣」的印象。就定義來說沒錯,就手段來說也不能怪他們,畢竟那個年代的
「我愛卡通」是沒有卡通的兒童節目,第四台還出現過淫獸聖戰....
總之就是在愛好者口中「動畫」取代了「卡通」一直到現在。
那個年代拿紙筆塗鴉是很簡單的,製作動畫則是不可能的(當然還是有那種拿課本
的一角製作翻頁動畫的神人,我只是無法成神的俗物QQ),學生組社團可能取名漫
畫社,但不太可能叫動畫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