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台灣玩家自辦明星大亂鬥大賽,現開放報名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24-07-31 22:28:08
※ 引述《alen3822 (Alen)》之銘言:
: 媒體來源:
: Yahoo!新聞
: 完整新聞標題:
: 台灣玩家自辦《任天堂明星大亂鬥》FBI國際賽,報名開放 8/31開打
: 活動資訊
: 時間: 8/31禮拜六 上午10:00-晚上10:00
: 地點: 新北電競中心 (捷運台北橋站)
: Google地圖網址:https://reurl.cc/93E1Oa
: 觀眾免費入場觀賽
: 參賽費用:700元 / 學生優惠650元 *須出示證件
: 獎項 (總獎金池保底 5萬新台幣)
: 第一名:獎金 25,000 NTD + 水晶獎座
: 第二名:獎金 15,000 NTD + 獎牌
: 第三名:獎金 10,000 NTD + 獎牌
: (如報名人數踴躍,超越門檻後將依照比例調高總獎金)
挑老任的項目要很注意耶
老任的定位只想走同樂而不太想電競化
以玩家自辨的名義應該知道老任對賽事授權很嚴
走社群賽老任官網也有規章
https://www.nintendo.tw/tournament_guideline/
社群競賽為小規模,且不具營利目的。
非經本指導方針允許,社群競賽不得產生商業收益。
競賽如為現場舉行,規模最多為 200 名參賽者,如為線上舉行,最多為 300 名參賽者。
如社群競賽為現場舉行,主辦者若已達所屬司法管轄區的法定成年年齡,可向觀眾收取入
場費,每人費用不得超出 NTD 460的等值金額。
主辦者如收取費用,必須及時將舉辦活動的成本相關帳目張貼在網站及/或開放所有人閱
覽的社群媒體上,藉此公開揭露,包括報名費、入場費和發放的獎勵
舉辦社群競賽時,主辦者不得向贊助的第三方收取商品、服務、金錢等物。
=
可向參賽者收取報名費,每人費用不得超出 NTD 610
好像超過了吧
還有不能收受贊助第三方的金錢
如果跟新北有合作關系可能要注意
帳目也都要公開
Q9.競賽由個人主辦,但外包給合法實體或組織來辦理,是否可獲得本指導方針核准?
A9.如果競賽或直播串流的辦理外包給合法實體或組織,則該合法實體或組織視同競賽的
主辦人。因此,該競賽不會獲得本指導方針核准,且需要提出正式授權,申請與取得方法請參考
Q14的連結。
個人名義主辨但如果活動交給其他組織辨理是違規的
還有一堆毛有興趣的去看
作者: Yuaow (大冰美)   2024-07-31 22:29:00
觀眾跟參賽者不一樣吧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4-07-31 22:29:00
違反了是任天堂法務會降臨嗎
作者: ogt84your (月工)   2024-07-31 22:34:00
如果事先溝通好是最好 不然到時喊停就很麻煩
作者: gasgoose (黑子當兵中)   2024-08-01 02:39:00
都用繁中寫了 主辦不能用看不懂來搪塞吧 感覺就是一個買了遊戲就覺得可以隨心所欲使用的錯誤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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