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這個政治政確的時代
: 法規 遺傳學的鐵證之下
: 還有作者敢寫實妹結局嗎?
: 違法又違反上帝法則欸
兩個長久生活在一起的人,在習慣其中一種關係後,是很難發展成另一種關係的。
親兄弟姊妹要進展成戀人很難,因為少了那種新奇感。互動越好的越難改變,為
什麼呢?
因為這些親密互動已經建立在「兄妹」、「姊弟」的關係上時,要怎麼往上發展
成「戀人」關係會變得很不容易。
這樣說比較直白,戀人親是有兄弟姊妹親嗎?生活十幾二十幾年建立的親人關係
,需要再披上一層「戀人」的皮嗎?如果沒必要幹嘛要變成「戀人」?
結果就是,不得不往更親密的互動去寫,最後就只能越線了。
既然越線就是另一個問題了,不談法律不談遺傳,你要怎麼更進一步?
所謂的實妹結局大多停留在戀人確立,再往後就不敢寫了?為啥?因為不美滿嘛!
確立戀人後下一步就是結婚,法律上不能結婚啊,結果卡死。
生小孩更不用說,生出有遺傳疾病的小孩,哪裡算好了?結果也是卡死。
所以實兄妹停留在有確認戀人關係,有做愛沒懷孕已經是極限了,再往後都不好寫。
雖說近親結婚出現有遺傳病的後代機率只是很高不代表一定會發生,但這樣寫不就
童話故事了嗎?肯定被吐槽。而且要賭機率之前,還得再來個未婚生子的爭議,因
為兄弟姊妹不得結婚,所以頂多辦個假婚禮,想要得到社會國家認可就不可能。
既然如此,能寫的只有兄妹從曖昧轉換到確定戀人關係(或發生性行為),再往後就不
好寫了,寫了都會變成勸世作。
喔當然如果是寫虐戀類型的那種,也行啦。各種外在壓力下兩人最後還是背負罵名走
在一起互相支持,這個可以。
不過我是覺得真的不要寫那種原先結局不確定,後面才突然確定妹結局的
那對一些不喜歡兄妹戀的人來說很不好,尤其是有兄弟姊妹但對亂倫很排斥的人
前面看得好好的,最後突然被餵了自己不喜歡的東西,這鰻難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