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zuarashi (米茲阿拉西)》之銘言:
: 海巡推特看到一位台灣的色色遊戲創作者對於這次帕魯被吉事件發表一點看法。
: https://i.imgur.com/dUZwGNf.jpeg
: :遊戲玩法本來就不該有專利保護
: :絕對的權力給一個盈利企業
: https://i.imgur.com/ib67EQM.jpeg
: :遊戲玩法能申請專利莫名奇妙
: https://i.imgur.com/tsyfQTY.jpeg
: :鬥雞跟寶可夢87%像
: 任地獄太可惡QQ
: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專利保護是給企業絕對的權力,因為告人終究是要上法院給法官判斷的
: ,有沒有侵權的決定權感覺還是在法官身上吧?
: 企業間互告,告人的告輸的也不在少數。
基本上這位作者不用太擔心
比如台灣專利審查基準就很清楚指出
『...遊戲...不符合發明定義。
...惟遊戲機具或實施規則...符合發明之定義...』
https://i.imgur.com/c4TlfTx.png
說鬼話就是
專利法#21
發明,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
說人話則是
雖然專利不保護玩法,但實現玩法的技術本身有機會被保護。
這也是為什麼昨天那個被人提起的任天堂專利會寫得這麼文謅謅的原因
https://imgur.com/tE9nbdS.jpg
作者:
Rdex08 (Dex08)
2024-09-20 14:26:00這人就是專利權戰爭中第一個被打趴的那種人
作者: Ardve (Penguin) 2024-09-20 14:28:00
所以才是1X喜歡的推特廢文阿,沒啥東西吸引人
所以才會說哪天他就不要被告爛或是被抄爛求訴無門做遊戲的對專利相關的發言這麼外行
作者: kcball 2024-09-20 14:34:00
只是覺得他把遊戲玩法當成專利來看,但是實際上沒有...
作者:
amsmsk (449)
2024-09-20 14:40:00他怎麼不開源自己遊戲 笑死
作者:
dbfox (幻夢ç‹)
2024-09-20 14:44:00我還是不太了解大概什麼程度能申請專利像我寫軟體倒是很常見到UI有專利,這應該算一條老任丟寶貝球的過程好像也有之前看索尼的錄影回顧系統也有還有哪些比較具體的例子?
作者: kcball 2024-09-20 14:45:00
記得有時候申請過了,還是踩到線。 因為太多了....
作者:
Uesama (上樣)
2024-09-20 15:02:00UI的專利屬於設計專利(電腦圖像),是視覺效果的專利,與老任這篇專利雖然都是專利,但保護範圍不同,老任這篇專利是發明專利,是保護實質技術的,不同種類的專利判斷能否申請的標準也不一樣各種專利申請的例子其實在專利審查基準裡都有,但確實不是這個業界的人也很難看懂就是XD
坦白講我幹了快十年也看了很半個鐘頭才知道昨天那個專利在寫啥,重點在哪裡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24-09-20 15:44:00他做遊戲是做遊戲 但是法務上他大概就沒啥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