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殺害你親友的人被法律保護著 你會怎麼做?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2024-10-05 02:48:28
※ 引述《KyrieIrving1 (King of Dallas)》之銘言
: 就很好奇阿
: 如果今天你的摯友或親人被人給殺死
: 但是這個地方的法律卻保護著他
: 你會怎麼做?
那你有沒有想過
如果今天雖然你的摯友或親人是被人給殺死的
但那是因為你的摯友或親人先去欺負人家
比方你的摯友或親人其實是霸凌仔從小霸凌別人
以為長大了人家都忘了殊不知人家都記得很清楚
什麼拿內褲塞嘴巴或是把屎塗在人家臉上那種惡劣行徑
但卻笑嘻嘻的以為時過境遷什麼都忘了
在這種情況下
到底是你的摯友或親人應該受到保護
還是那個被霸凌的殺人犯需要被保護
: 當一個守法公民 尊重法官的判決?
: 還是???
不可一概而論
也有可能其實你一點也不在乎你所謂的摯友或親人
你只活在你自己的幻想中
然後找到機會你只想要滿足你殺人的慾望
時機成熟了所以你想要殺人
但那個殺了你摯友或是親人的人只是你用來洩慾的祭品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要有制度
用制度來處理這種事情而不是私刑
: 其實每每看到這種漫畫都畫不出來的可怕事情出現在生活中 都覺得好恐怖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2:50:00
照你講法是兩個人都有受到處罰啊你被欺負就可以殺人被保護 這算制度嗎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4-10-05 02:51:00
真動手了那就該死啊
作者: karols0821   2024-10-05 02:51:00
所以制度不能滿足需求,就沒人會遵守制度了
作者: kobe30418 (謝小笨)   2024-10-05 02:52:00
啊? 請問最近加害人被改判無期的退休老師做了什麼爸爸不給女兒錢 被女兒找男友敲破頭的爸爸錯了喔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4-10-05 02:53:00
該不會要扯什麼退休老師以前沒收人家玩具之類的?
作者: honey4617912 (h.4)   2024-10-05 02:57:00
原來鐵路警察叫你買票就是該死 受教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2:57:00
參酌量刑前的評估調查報告,與2位鑑定人的意見,故以醫以醫療角度而言,不能完全排除他有更生改善的可能性,故改判無期徒刑, 去怪鑑定人阿為啥要給出可教化可更生的意見? 鑑定人是不是也要抓出來說穿了就是沒判死你不甘心而已,那怕有其他刑罰可替代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3:00:00
那沒病殺人也可以更生阿 為什麼要鑑定什麼刑罰可以替代死刑阿 一個法律聖母代替死刑犯去死嗎
作者: CowGundam (牛鋼)   2024-10-05 03:00:00
所以現在大家都還在遵守是不是能算其實大家都還是有被滿足?這邏輯不是很怪嗎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3:01:00
無期徒刑原來不是可選擇的刑罰? 271寫假的喔?還是唯一才能滿足大家的死刑慾?
作者: lovegensokyo (神戀幻想鄉)   2024-10-05 03:03:00
想看窮凶惡極之人被判死刑有什麼不好嗎?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3:04:00
殺人償命跟我說把他關起來可以替代 文組有在修邏輯嗎
作者: JaylenBrown7 (賽爾提克第一勇將)   2024-10-05 03:05:00
第一段就在偷換概念了 那些無辜被殺死的人被你說的好像先犯了錯一樣原po那個退休女師做了什麼 上街買了菜就莫名被殺錯在哪法律沒有保護他們活著 保護不讓他們活著的人 太可笑了吧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4-10-05 03:12:00
你幫殺人者上的前綴詞條會不會太多了? 況且真是這樣被害者親友的態度還會那麼悲憤想報仇嗎?思考一下好嗎
作者: lylu (理路)   2024-10-05 03:14:00
所以那個被霸凌的人就可以滿足他的殺人慾望 我就不行喔
作者: Fewer (很少)   2024-10-05 03:15:00
對啊 所以這些罪犯出獄後被殺死 法律人也要幫忙護航喔
作者: NARUTO (鳴人)   2024-10-05 03:19:00
原來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愚蠢論調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3:19:00
你既然敢做,為啥怕別人不幫你護航? 心虛還是怕平常得罪法律人?
作者: NARUTO (鳴人)   2024-10-05 03:20:00
韓國那案例是法官同情被霸凌的兇手而輕判 但那也只是少數
作者: Fewer (很少)   2024-10-05 03:20:00
可教化啊就問哪個不可教化的 說來聽聽WW
作者: NARUTO (鳴人)   2024-10-05 03:21:00
大多數的殺人兇手都不是那樣子的好嘛
作者: sky8171014 (FREY)   2024-10-05 03:32:00
偷換概念很行嘛
作者: Merrill   2024-10-05 03:36:00
幻想別人親屬是霸凌仔 又幻想別人親屬被殺 還幻想別人有殺人慾望 你幻想方向超怪是不是代入自身經驗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3:38:00
問題他講確實就有類似案件...並非純粹幻想法院在判決往往要斟酌"學歷""智商""家庭背景""社會化"等等諸多情形,就是如他所講的,而不是單純"今天發生"甚麼來判斷
作者: chung74511 (迷惘)   2024-10-05 03:41:00
如果我親友因為霸凌欺負人被殺 我會放鞭炮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3:41:00
像在台東地院有個案子 原民家境貧困,國小就輟學,沒正常生活過,都在混幫派,朋友約了去搶劫,最後也是考量她社會化程度不足,最後給了輕判
作者: chung74511 (迷惘)   2024-10-05 03:42:00
垃圾不是人 想讓垃圾消失不等於想殺人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3:43:00
他搶劫可惡嗎? 可惡,但他跟其他正常人有一樣嗎?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3:44:00
這問題很大吧 輕判出來怎麼辦
作者: JohnnyRev (Espejo水天)   2024-10-05 03:44:00
法律的好處就是保障所有活人 私刑就是當作案件處理 不用在意正義還是啥當作殺人藉口 真的搞私刑的人都有覺悟自己要受審判 Marianne Bachmeier在殺死姦殺自己女兒的犯人時也有覺悟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3:44:00
我相信法官通常也不是只用"可教化"三個字就讓死刑犯逃死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24-10-05 03:44:00
你舉的這個案例就算在中國也判不到死刑? 推出來偷換概念幹嘛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3:45:00
更多的是寫在判決書上,但記者沒讓你看到的前因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3:46:00
這樣輕判沒問題嗎 我是真的好奇捏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3:47:00
中國這類會判死緩也是實質逃死 當然判不到阿 你說笑嗎?輕判不代表沒有其他教化程序 你應該不知道法院有一批人專門在開導跟教化受刑人的對吧?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4-10-05 03:48:00
三小
作者: iampig951753 (姆沙咪豬)   2024-10-05 03:49:00
法律保護壞人也保護好人好壞說到底只是當事者的立場決定的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3:50:00
也不用輕判吧 在監獄過完正常刑期也不用怕矯正的找不到人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3:51:00
我舉這個例子是要告訴你 法院再審酌案件 不是你們從記者或片面訊息一樣膚淺 只是很多最後只用去脈絡化的資訊餵養給你們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3:53:00
這個我沒法質疑阿 畢竟這是人家專業的東西你說這樣要輕判我是覺得很問號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3:54:00
專業的東西沒質疑? 那上面推文連鑑定報告都質疑了是?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3:54:00
給我感覺就是法官因為個人喜好把問題又丟出來給社會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3:56:00
那怎樣才算公正那不參考那些理由判的法官你的意思是不公正嗎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3:57:00
審酌一切"有利" "不利"證據後,做出合理判斷 才公正吧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3:57:00
我只是講我的感受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3:58:00
不是只看"不利證據"的法官 嚴刑峻罰才叫公正畢竟要找到一個人不利證據還不簡單 犯罪本身就是種不利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3:58:00
對啊 所以看了之後覺得還是正常判就不公正了嗎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3:59:00
但是審酌其情可憫的有利證據也是法官的義務阿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3:59:00
我沒要他不看阿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01:00
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就是要考量他是過著怎樣的生活,最終如何走到犯罪這條路的減緩手段像是犯罪後自首/與被害人和解/甚至生活過太悲慘 都是可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4:02:00
同樣狀況 法官如果認為不能作奸犯科跟成長環境影響不大是不是不公正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02:00
被當來減輕刑度的選項所以今天回到殺人案件 上篇我也說 隨機殺人判死我沒意見但每個死刑犯都是隨機蓄意殺人嗎? 沒有其他該審酌的嗎?以我個人觀點 現在的刑法老實說比起西方更像佛教啦那怕是作奸犯科 最後都願意拋出蜘蛛絲把你從地獄救回至於是不是每個人都像犍陀多一樣可惡,不知道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4:04:00
所以就是能不能輕判跟公正其實沒關係吧? 要怎麼解讀也是法官的權利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05:00
只要是合理的刑度內 為啥不能輕判? 為啥不算公正?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4:06:00
那我說了阿 他也可以正常判的阿 給人感覺就是看法官心情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06:00
合理對待一個身處不利條件的人 讓他有重生機會怎不公正?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4:07:00
法官在輕也不能低於刑度吧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09:00
那為何法院判這些死刑犯無期徒刑你不能接受? 無期也是合法刑度阿?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4:09:00
因為很多就是該死沒有死啊?我知道合法阿 誰都知道合法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10:00
法檢律任何一方只要能找到理由 那還有啥必要判死?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4:10:00
什麼理由不太懂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11:00
甚麼叫該死沒死? 這37個都無情可憫非死不可?
作者: inversexxx (鬼島的卡夫卡)   2024-10-05 04:11:00
有些人就是不信任司法又期望賦予司法無上權力 然後都是憑 我感覺 我感受來判斷嚴肅議題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4:12:00
那真的有的也要放過嗎?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12:00
既然有能正常更生改善的可能 為何要判死?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13:00
改善他的個性跟人格阿?鑑定報告總不是法官逼醫生寫的吧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4:14:00
改善了也不能修正他做過的事啊?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14:00
刑罰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當然死刑把它"隔絕"也是一種維護秩序的方式,但如果能讓他更生重新來過非法不容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4:15:00
可是社會秩序想要的是這個人受到真的處罰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15:00
死亡無法修正 那有沒有未來他可能弭補它的過錯?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4:16:00
要怎麼彌補 他做的事情就是無法修正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16:00
無期徒刑也是處罰阿 至少要關25年才能申請假釋阿你把無期徒刑當作是佛陀給犍陀多的蜘蛛絲看就明白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17:00
這就是我上篇提到的"修法" "立法"沒有法規去完善刑罰之後各種補救措施 這是立法怠惰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4:21:00
這是一回事 法官本來也可以往重的判ㄚ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22:00
往輕判往重判 這也是立法者給法條給法官的"裁量權"阿裁量權不能縮減至零固然是給予執法者判斷空間,但立法者應該要為這個裁量權大小做出民意的反應阿就像以前刑法無期徒刑10年就可假釋 也是因為輿論壓力,才變成需服刑25年才能申請假釋阿不是要法官或立法者把自己當上帝,但至少你該"把關"在不侵犯介入司法的狀況下 你該為你的立法"品質"把關而不是整天抗議不做事,然後去聳動去破壞司法信任阿?
作者: inversexxx (鬼島的卡夫卡)   2024-10-05 04:27:00
把媒體需求當社會秩序共識的人你也是很有耐心溝通= =
作者: amsmsk (449)   2024-10-05 04:28:00
是不是社會共識看大法官要討論廢死時很明顯阿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29:00
法律教育這件事情沒耐心不行 畢竟一般人對這塊完全陌生那怕有人當引戰 當政論在看
作者: iMooNK (iMooNK)   2024-10-05 04:32:00
你好噁心 你如果被人殺一定是你本身就該死
作者: inversexxx (鬼島的卡夫卡)   2024-10-05 04:32:00
法律教育只要一家媒體亂報就能破壞多年建立的信心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33:00
其實到首篇我才發現很多人對法律的認知還停在20年前
作者: jonathan793 (pusheen cat)   2024-10-05 04:34:00
是同意要有制度 但你內文只是在檢討被害者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34:00
還在那邊講無期徒刑10年就放出來了 真的是很....驚訝法律都改20年了 結果沒有人去了解 繼續道聽塗說平常對法律陌生不關懷,社會法律議題卻每個侃侃而談
作者: inversexxx (鬼島的卡夫卡)   2024-10-05 04:37:00
宣洩情緒而已 把責任外部化就是最輕鬆刷存在感的方式何況很多議題也真的不需要多高深的知識認知水準 哪怕梳理一下邏輯都能懂的東西 結果還是答A問B 沒有想要跟你討論的意思
作者: p597fg (Jay)   2024-10-05 04:40:00
鑑定機關早就被廢死收編了 再搭配法棺唱雙簧低能兒:我們沒有廢死
作者: inversexxx (鬼島的卡夫卡)   2024-10-05 04:40:00
罵媒體又愛信斷章取義 罵法官又指望絕對權力看吧 馬上又有一個大編劇出沒 不去好萊塢都屈才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42:00
鑑定機關被收編? 所以你是說榮總萬芳台大仁愛都挺廢死??到底哪來的根據去講這種謠言...我第一次聽到收編鑑定耶
作者: inversexxx (鬼島的卡夫卡)   2024-10-05 04:43:00
微信公眾號吧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4:43:00
你說恐龍法官我還能贊同你 收編醫院???????現在人亂放話是都不用證據憑感覺的了嗎
作者: crazyanight (crazyanight)   2024-10-05 04:48:00
作者: b150427 (銀杏鹿尾)   2024-10-05 04:55:00
這麼滑坡的言論 噓的人怎麼這麼少 大家好溫柔哦
作者: BronyXrG (彩虹杯糕)   2024-10-05 04:57:00
吵到最後判決又不會變 法官不判死已經是明顯的共識了
作者: kobe30418 (謝小笨)   2024-10-05 05:01:00
應該是在講 某個法律系教授搞的廢死神方法 所謂的社會鑑定 數字版有文章可以查 很屌可教化斂財術 我看到也覺得佩服 佩服法律人到臉皮
作者: BronyXrG (彩虹杯糕)   2024-10-05 05:04:00
法官基本上就窮盡一切可能性來不判死 家屬方基本上就是一打二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5:12:00
審酌所有事實這不就是法官該做的嗎? 不然法官不要細究?
作者: p597fg (Jay)   2024-10-05 05:12:00
看一下"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是誰在推動的就很清楚了
作者: BronyXrG (彩虹杯糕)   2024-10-05 05:12:00
前面判死最高法院就打槍打槍再打槍 自己知所進退
作者: vinc4320 (丫元)   2024-10-05 05:18:00
偷換概念 7414
作者: lmeet5566 (lmeet)   2024-10-05 05:27:00
??
作者: p597fg (Jay)   2024-10-05 05:29:00
外包裝一樣 內容物?這東西如果真有這麼標準,那就不用鑑定好幾回了反正只要鑑定的結果導致判決不如意 上級就隨便挑個理由撤銷下級判決讓被告辯護人再有機會爭取到有利於自己的鑑定機構鑑定這些之前也有一篇法官論壇文章的新聞在靠北不用當這些都很公正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5:31:00
呵 先說鑑定機關被收編 現在說當事人找有利自己的鑑定到底是哪一種? 而且雙方都能找有/不利證據阿 你找不到打擊對方證據力的證據,怪人家找有力的鑑定?你要告人自己要找好證據跟打擊證據力的資料 這是基本吧?檢察官如果只會如起訴書所述 其他後續證據不去補強,怪辯護人去為了當事人找有利證據 哪有這麼便宜的正義?
作者: BronyXrG (彩虹杯糕)   2024-10-05 05:35:00
補了最高不認啊 反正死刑就是證據不足 非死就是結案不可再上訴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5:36:00
我也不是說法院必定公正 但只想挾民意跟正義大旗隨便就
作者: BronyXrG (彩虹杯糕)   2024-10-05 05:37:00
我也不是隨便說說的啊 反正最高就是防線 前面根本不重要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5:37:00
抨擊法院不公正,會不會把事情想得太簡單?
作者: p597fg (Jay)   2024-10-05 05:38:00
之前撤銷判決的理由連自己人都看不下去 公正?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5:43:00
又在"有人" "自己人" 到底誰啦 整天道聽塗說沒證據zzz而且法官論壇還講得煞有其事 那東西充其量就法官PTT版
作者: L1ON (Fake)   2024-10-05 05:47:00
動手本來就要有被制裁的覺悟啊,(假如)我想打人想殺人 我知道後果還去做,表示我願意付出這代價。(假如)我的至親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5:47:00
而且還是不公開不具名 誰想怎麼寫都有 問題可信度呢?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5:50:00
也不要講啥高尚情操啦 就說只是"選擇" 你選擇依法或選擇私刑而已,依法就是國家幫你處理,私刑你能自己決定,但後果自負至於依法跟你所想一定會有落差 因為法律不可能滿足所有人的期待,他就只是個維護社會秩序的工具你要求工具要更好更貼切你的需求 你該做甚麼你最清楚不是對著工具罵 而應該是微調讓工具符合你的手腳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24-10-05 05:56:00
你這種情況本來就不會判死阿XDD廢死本來就只保護到罪大惡極之人
作者: herochang ("心"病無藥醫)   2024-10-05 05:57:00
不是,你不懂比例原則嗎?嘴臭被殺也太扯了吧
作者: rock5421 (一匹狼 蘿莉愛吃棒棒糖!)   2024-10-05 06:05:00
現在推文是表演滑坡大戰嗎各提一個極端面來當作辯論 笑死XD沒噓到 發文的也是滑坡大戰XD
作者: yoyun10121 (yoyo)   2024-10-05 06:20:00
這串不是從第一篇原PO就在滑坡了, 為什麼沒判死就是被保護?? 其他刑罰都無視?? 講白了就只是量刑你不滿意
作者: rock5421 (一匹狼 蘿莉愛吃棒棒糖!)   2024-10-05 06:22:00
畢竟就先預設自己是被害人了,不預設被殺的有問題根本不可能反轉
作者: chanceiam (色老宅)   2024-10-05 06:26:00
呵,你最懂死掉的受害者?噁心
作者: sharpshoot (四郎)   2024-10-05 06:27:00
作者: orange077 (見紙薑煽)   2024-10-05 06:36:00
現在法律界就上下交相賊拉 想廢死結果又怕民意反撲 只好設一堆根本沒法源的關卡 zzz
作者: ShackMama (何苦)   2024-10-05 06:39:00
預設立場了
作者: exyu (yue)   2024-10-05 06:40:00
在這之前 就算判死刑定讞 也不會執行了 不然之前設了一堆限制 就不會有一堆死刑犯 還沒被槍斃 有人會擔心他們要開開心心申請改判了 ㄎㄎ
作者: Yan239 (彥)   2024-10-05 06:48:00
你是不是被霸凌過啊?那不意外,難怪會被排擠
作者: tommy89082 (哈哈巴哈哈)   2024-10-05 06:49:00
第一段就在偷換概念 你蒸蚌
作者: gustavvv (他夫)   2024-10-05 06:54:00
這就是廢死仔的邏輯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24-10-05 07:00:00
都在假設,樓主加個條件就是偷換概念XD嗆他偷換概念的其實也能理解不對勁,但就無法接受狀況百百種,裡面有一種無法適用的狀況
作者: jimmy1112111 (仔仔)   2024-10-05 07:03:00
感謝樓主,讓我知道樓主必黑單第一段什麼噁心邏輯= =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4-10-05 07:03:00
假定死刑犯也都萬死難辭 罪證確鑿就不會被說是偷換概念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24-10-05 07:06:00
你私刑殺掉霸凌者,那被私刑殺掉也很合理吧,呵呵
作者: tommy0472 (尼龍神)   2024-10-05 07:09:00
叫立法院去修法啊,在演戲沒空啦
作者: aa9012 (依君)   2024-10-05 07:19:00
?邏輯死去
作者: seraph67 (菜頭)   2024-10-05 07:20:00
為什麼第一段就直接先套情境,那如果什麼都沒做,只是沒給女兒錢,這也活該被殺嗎???
作者: Bugquan (靠近邊緣)   2024-10-05 07:22:00
你有沒有想過不是這樣的情景
作者: fth862 (Kilo)   2024-10-05 07:27:00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他賽你內褲抹你屎 那你就只能報復賽內褲抹屎 不能超過動手殺人
作者: Bugquan (靠近邊緣)   2024-10-05 07:28:00
#1c-aAKmj (Gossiping)結果這咖在八卦叫人私刑的真的是引戰釣魚仔欸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24-10-05 07:30:00
嗯嗯嗯,80罪可以致死,這邏輯w看來又一隻引戰釣魚仔,黑單
作者: alankira (小艾)   2024-10-05 08:22:00
不用看了吧,第一段就幻想自嗨
作者: asdf70044 (A7)   2024-10-05 08:31:00
第一段就跟大便一樣臭 不用看了
作者: kayliu945 (kali)   2024-10-05 08:54:00
所以鄉民比較接受錯殺一百不可姑息一人
作者: PatlaborGao2   2024-10-05 09:11:00
每次都愛幻想舉特例 現實是99%在押死刑犯就是那麼罪大惡極
作者: goseienn (無)   2024-10-05 09:18:00
沒關係,就算有苦衷殺人一樣判死刑,這樣一視同仁就公平了,除了被廢死團體洗腦的人以外都會同意的
作者: wulouise (在線上!=在電腦前)   2024-10-05 09:26:00
你的意思是建議隨機殺人的都可以私刑?
作者: luweiwei (洽卡洽卡~咻咻~)   2024-10-05 10:04:00
建議你出事不要叫 你自己肯定有問題才會出事
作者: caryamdtom (囧人不囧)   2024-10-05 10:05:00
這個前提會不會太多了?
作者: giantwinter   2024-10-05 10:07:00
那就一起下去阿
作者: richsogood (richsogood)   2024-10-05 10:07:00
聽君一席話
作者: soda54020 (soda54020)   2024-10-05 10:27:00
廢文專業
作者: hsshkisskiss (過去過不去)   2024-10-05 10:40:00
那是你家人死了活該 什麼樣的家教就會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作者: bravo150900 (屁股)   2024-10-05 11:24:00
那萬一親友沒有霸凌別人呢
作者: Barrel (桶子)   2024-10-05 12:06:00
偷換概念 ==
作者: toulio81 (恩...)   2024-10-05 12:27:00
是這樣沒錯,這也是法律存在的必要,現實是很多人的復仇是沒有正義性的,就算本人不是壞人,但也有可能被資訊蒙蔽,或是智商問題而亂殺人只能說無論是法律的創立,還是司法制度的失能,其實都是基於差不多的原因,受害者或其家屬可能亂復仇或不佔理卻復仇,而法官也只是人而已,也會有做出類似事情的機率,只是理論上會比被情緒沖昏頭的受害者家屬好一點(但要是法官讓蠢材或是壞人當上,反而會有更糟糕的結果)
作者: al0w0l (0w0)   2024-10-05 13:55:00
為什麼要混一起 一事一罰自己承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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