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裡面有提到門口停車的問題
老實說我有做過一年的保全
我有兩次檢舉停車的經驗
因為我那個大樓附近是學校
所以放學時間很多人會違停
常常有人停在地下室出入口的旁邊
就有委員跟住戶不爽了
還好我的總幹事還不錯
知道我沒權力,還幫我說話
但管委會還是要我「做事」
後來我就直接檢舉,那時還能檢舉
第一次成功了
第二次的經驗就很好笑
我在拍照時車主在車上
她就衝出來叫我不准拍,還問我叫什麼哪間公司的,我全都告訴她,並叫她去找管委會
最後她打去公司跟副總講
副總打給總幹事,副總請我刪掉照片
我想說總幹事跟副總很好,不想讓他難做人
所以這次就沒有檢舉
也順便讓管委會知道我有做事,但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