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kadear (two.o.clock)
2024-10-27 23:09:17欸不是 競業又不是說加一條就加一條
假設你要人家五年內不能工作,那你就是要給五年的錢
對 你就是要再白養一個人五年,不然人家幹嘛跟你無償簽賣身契?
人家是來工作又不是來當奴隸的
回到藝人契約這種事,你公司本來在寫合約就要評估啊
很神奇的是總是有一群受薪階級很愛幫企業擔心,
說什麼喔簽了一年,萬一紅了就跑,企業不就虧爛了
怎麼不反過來說你企業簽短約,萬一紅不起來,一年過後就可以直接蛋雕
止損可以止的很及時;
又或者如果擔心紅了就跑,啊怎麼不開更長約?
紅了你照樣可以用初簽的低薪綁人,相反就是要扛不紅養米蟲的風險
不然就是重談續約錢或藝人需求給到位啊!
長短約的考量不就是一體兩面的嗎?
不想用長約大約綁人,又怕人家紅了就跑沒撈夠
天底下哪有這種沒風險的無本生意?介紹給我好不好?
作者:
revolc01 (revolc01)
2024-10-27 23:11:00花園假期也是要給錢的
作者:
snocia (雪夏)
2024-10-27 23:18:00藝能界不正當的競業條款以前就被日本政府關切過了,雖然那時是偶像的問題
作者: shikop 2024-10-27 23:26:00
記得沒給錢的話那條款可以不算數的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24-10-27 23:27:00真的是不用幫公司操這種心啦 老闆都嘛算盤打得很精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24-10-27 23:30:00重點他們是自營業,幹嘛簽賣身契嚴格說起來根本不是員工
作者:
spfy (spfy)
2024-10-27 23:35:00不說受薪階級 連老闆都很多人覺得只要合約加一條這個穩賺不賠 傻了才不寫 完全不屌法律
作者:
KUSURI (UnderTheBurningSky)
2024-10-27 23:37:00競業條款侵害個人工作權 當然要相應的"補償"才有得談
台V第一箱不就示範了 雖然沒用還是要寫 騙一個是一個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4-10-27 23:43:00
必竟沒有勞權可言,有多少人知道離職後要去做體檢呢…
作者: bobby4755 (蒼鬱之夜) 2024-10-27 23:56:00
一堆人覺得結城一個人出來做就能手撕Cover啊
作者:
abysszzz (愛睏~~~)
2024-10-28 00:05:00一堆說如果OOO萬一XXX會變成離職潮的我都懷疑是反串,如果COVER的環境沒有足夠吸引力只能靠限制這個那個來綁人的話,那又怎麼能成為第一大箱,做為粉絲又怎麼會希望支持的V留在那個環境裏
作者:
Cishang (辭..)
2024-10-28 08:10:00那些約就真的是騙不懂的,實際上跟本不合法以前AV就是這樣騙一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