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ljean (24601)》之銘言:
: 大家好 我是兩四六洞么
: 新來乍到若有失禮請多包涵
: 案件交接,就是把先前沒有處理完畢的案件,交接給新任的板主處理
: 這是團隊長時間工作後一定會出現的事情
: 但從#1PfiZ_8c (C_ChatBM),fragmentwing板主表示新板主則皆表示只判上任後的案子
: 這樣不對吧。
: 就好像今天柯P能夠上台後說他只舉辦上任後的所有活動然後不辦世大運嗎?
: 如果舊有案件在前任板主尚未判決完畢,也就是尚未受其處分前
: 那麼就應該交接給新任板主處理吧
: 用現有的情況舉例
: 假如現有的檢舉案件在舊任兩位板主未處理完畢的情況下新兩任板主上任
: 變成一位舊任板主兩位新任板主的情形
: 那麼三位板主對於既有之案件,應該具有同樣份量的裁量權
: 沒有什麼新任無法或者無意願干涉舊任未解之案的權利義務
: 說的比較嚴重一點,新任不願處理舊案,全部丟給舊板主處理
: 難道會是願意面對爭議負起責任的行為嗎?
: 目前看起來這個新任不理舊案的程序
: 好像已經變成板主間行政的不成文法
: 然而本人認為這對於一個經營團隊來說是非常沒有效率的行為
: 因此提出討論。
: 希望大家能夠共同分享意見
你說得很對。
板主間理想狀況就是互相合作協調,使板務順利進行。
你說的舊的板務讓新舊板主共同處理,這在板主們都有共識下是可行的。
但是,這是在舊的板務"不得不"延遲到新板主上任後處理的情況。
有些可以直接處理的,卻故意拖延到新板主上任才處理,這就有問題。
那真的影響重大,有必要跟新板主討論的板務,例如增修板規相關事項,
那就該等新板主上任後再處理,或是先行與板主當選人們討論。
我不認為因為權責不分然後把板主間關係搞得亂七八糟會比較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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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發現新板主上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