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就我身為被檢舉當事人與板主我的見解如下。
: 首先在我被檢舉當天,q板主就有私下提出詢問處理
: 當然內部運作就是他人給予意見,最終還是要板主去裁量。
: 而q板主做出的處置是程序上無法受理。
所以你的意思是
在當天Q版主已詢問你處理 所以這11天的拖延是Q版主的個人判斷所致?
是這個意思了?
: 這也是單一板主就能做出的裁量,因此也不用責問q板主說為何不問H板主或不等他回應。
: 因為這本來就是單位版主就能下決定。
: 這個案例造成你的久候非常對不起。
: 但q板主與H板主的處理與內部討論,我完全不覺得他們會有意拖延甚至荒廢版務
另你前面說Q版主已私下詢問過你 而H版主有內部討論 這一個部分
我持困惑 因如果真有Q版主跟H版主有討論過 那跟剛剛Q版主的回應會有出入
這方面基本上 從一些判決的處理到這件事情 我對你跟Q版主說詞完全無法信任
接下來我想我就走正式程序 讓這件事情透明
: 相反的兩人也都非常熱心積極處理版務。
: 我個人因為身為被檢舉當事人,而沒參與討論
: 事實上我應該更積極的敦促兩人處理本案,或者提供不影響判決單純程序上的建議。
: 這也是我不夠細心沒有做好的部分。
: 板主雖然各自獨立行政,但還是一個團隊
: 出現了失誤,多少都還是有責任在。
: 之後會更注意不要再出現延宕判決的情況,也會認真研議是否將判決期限加入板規中
: 謹記教訓,不要讓類似的事情重複發生。
: 也感謝板友的提問與指教。
: ※ 引述《jerry7668 (玻璃雙標藐視亂鼠)》之銘言:
: : 你說處理時效 但我今天問
: : 為何其他篇都可以先判決 唯獨這篇要拖那麼久?
: : 請問是有甚麼原因 要讓這篇拖到十一天?
: : 如果今天你每一篇都那麼久就算了
: : 但很明顯不是
: : 請問今天你站在版友的立場想
: : 會作何感想?
: : 請清楚解釋這個原因
: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