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所以板主檢舉時自己能不能判決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03-06 12:29:18
: → jerry7668: 給瓦特 如果版主覺得有問題 114.37.212.150 03/06 11:59
: → jerry7668: 就我說的 不是用檢舉 114.37.212.150 03/06 12:00
: → jerry7668: 而是去更適合的版問 114.37.212.150 03/06 12:00
更適合的板是隱版吧
所以就是我舉例的 檯面下處裡多數決吧
: → jerry7668: 如果用檢舉 可能會因為個人主觀認定 114.37.212.150 03/06 12:00
: → jerry7668: 會有不適當的判決 114.37.212.150 03/06 12:00
: → jerry7668: 道理跟被檢舉是版主要迴避是同樣道理 114.37.212.150 03/06 12:01
: → jerry7668: 如果要檢舉 那就迴避 而不是跟著判 114.37.212.150 03/06 12:01
: → jerry7668: 這點我跟小組長看法一樣 114.37.212.150 03/06 12:01
: → jerry7668: #1WGXs88O (C_WorkBoard) 114.37.212.150 03/06 12:02
現在的問題是 把過往檯面下做的事情
搬上檯面之後 結果發起者的判決投票權被剝奪的問題
: → jerry7668: 這篇標題不是版主能不能檢舉 而是能 114.37.212.150 03/06 12:03
: → jerry7668: 不能檢舉後自己判決 114.37.212.150 03/06 12:03
: → jerry7668: 所以回到我原本講的 版主本就有獨自 114.37.212.150 03/06 12:04
: → jerry7668: 處理權 所以版主可以自行處理 114.37.212.150 03/06 12:04
不是所有的板龜都可以獨斷處裡
即便是微罪 要不要獨斷處置也是板主自行決定
可是板主一定要有主動執行板務的權力
: → jerry7668: 但檢舉是要給覺得有問題但無處理權 114.37.212.150 03/06 12:04
: → jerry7668: 的版友透過檢舉機制給版主處理 114.37.212.150 03/06 12:05
: → jerry7668: 如果版主用檢舉 那表示他是用使用者身 114.37.212.150 03/06 12:05
: → jerry7668: 份檢舉 那在他檢舉的當下 不就表示 114.37.212.150 03/06 12:06
: → jerry7668: 自己是使用者 那為何又有版主的裁量權 114.37.212.150 03/06 12:06
這個是自助餐行為
只要板主還在任期中 就不會因為執行檢舉而喪失板主權限
這個問題的重點是"該不該迴避"
起因也是因為小組長說"應該要迴避"
而我認為不用迴避的原因
1. 案件本身與該板主利益無關
2. 板主主動檢舉應視為板主主動執行板務的行為之一
主動執行板務本來就不應該只限於海巡直接桶
因為不是什麼板龜都得要板主直接獨斷
尤其是30天以上的水桶規則
我的舉例也許讓你覺得不舒服 這種比較誇張的描述
才能凸顯如果"板主因主動處裡板務而檢舉卻得失去判決權"
那後果自然會引導向
1. 以後板主想要主動執行多數決板務 只能繼續檯面下處裡
2. 以後板主就不要主動執行類似板務
好 其實到這裡也差不多該把真正的問題強調出來了
"板主如果想主動執行多數決板務 該如何在檯面上進行?"
如果現況由板主主動檢舉 要遵守小組長說的 就是該迴避
那其實也無所謂 因為這只是表示此路不通
只要能解決
"主動執行多數決板務 該如何在檯面上進行"
這個問題 把路打通之後
那以後大家照規矩走這是完全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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