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新增「發文未滿30分鐘不罰」之規定

作者: SamuraiJack (傑克武士)   2021-05-21 15:05:18
如題,大家都知道人有失神馬有亂蹄
很多人可能文章未編輯完成就不小心發出
然後還在編輯的時候就被檢舉而導致內心憤恨
不想要繼續編輯,就這樣無辜被檢舉甚至最後被桶
例如我被永桶就是因為發文的時候不小心選錯標題
雖然事後修改為[討論]但是仍然被認定違規而遭永桶
而很明顯不只我有這種困擾:#1WfomixB (C_ChatBM)
所以我建議不管是在主板還是BM板都應該增設30min緩衝
不只是板規3-5的「判決前刪改違規部分」可以減輕處罰
而應該更進一步變成「發文未滿三十分鐘」的違規都不罰
(不受理檢舉未滿三十分之檢舉,只有期滿之後才算是違規)
如此才能真正保障手殘黨的權益,以免總是只有正常人被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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