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主們好
我有一些板規問題想要請教
我剛剛看到一則判例
照判例
#1W-G5son (C_ChatBM)
違規內容說明
內容說確診為嚴肅一事,不應該用戲謔口吻
並且板主三票通過4-7
認為確實有消費災難之嫌
我看完這篇判例後,對於板主們在4-7的的尺度上有一些疑問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水桶一個月。
一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四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支持粉絲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六。 意圖擾亂看板秩序
關於文中是否適用4-7
我幾點想要請教
第一點 是確診為嚴肅議題這部分
就我所知
Vtuber按照holo公司解釋是虛擬人物,也並沒有說明是否為真人飾演
在理想主義下
我本人是傾向相信Vtuber是純粹的二次元,是虛構出來的人物
背後的的中之人是高度的人工智能
我會這樣想的原因,是因為我在ACGN板,是一個討論二次元的討論板
就我所知,我們目前對於這位vutber的設定與形象
她的個人資料不全都是官方建構出來的資料嗎?
你總不可能真的相信 lofi這位vtuber是真實存在於現實生活中的人物吧
我也了解檢舉違規說明所謂嚴肅議題是基於現實生活而設想
然而,我想請問如果設想一位虛擬人物生病了
對於活在現實的我們來說,這會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嗎?
虛擬人物又不會死,也不會大便
確診也可以成為一種角色設定
如果純粹以角色與演員的層面來看,將此事認為是在消費災難,應該嚴肅對待是否過度入戲
?
比如經典的電影反派 小丑
也有許多知名演員飾演過這位角色
在電影裡面,儘管演員把小丑演的再變態、再壞、再有病
我們也不會把小丑的人格與演員進行聯想
因為小丑只是虛擬的角色
我認為既然hololive將它們旗下的藝人都定義為虛擬人物
那我也傾向將其視為hololive所創作出來的角色,不與現實進行連接
請問板主們在判決這點時,有考慮過人物設定這個可能性嗎?
第二點是以這個判例作為延伸的尺度問題
我看了原文內容
不外乎就是感嘆角色確診
自稱是她老公
意淫虛擬的女性角色
你要說違反4-7哪一點
哪一點有提到應用嚴肅態度而不應該以戲謔口吻?
比起第一點提到的定義問題,我更在意第二點的尺度問題
作為第一點的延伸,要是板主將嚴肅議題以戲謔口吻呈現的形式
定義為4-7違規
想必日後會影響未來的發文尺度,限縮言論自由
在這個判例中
板主們將二次元的虛擬人物確診
認同違規內容說明,確實有消費災難之嫌
以這個判例的尺度作為延伸的前提之下
難道相同的尺度套用在其他例子上不會有問題?
批評角色有病 =歧視精障4-7
批判角色個性=不尊重角色人格4-7
發文慶祝角色領便當=消費死者4-7
XXX是我老婆=戲謔口吻吃女性豆腐4-7
意淫性感女角色=不尊重女性 4-7
意淫蘿莉圖=戀童癖 4-7
難道未來一律作品中的角色發生重大事情都只能一律以嚴肅議題回文?
如果是在現實生活中發生這些事情,我可能會保持著一個比較高的道德標準
但是說到底,我們在談的是acg欸
C恰的創板宗旨不就是給一個輕鬆討論ACG的空間嗎?
為什麼需要把虛構內容與現實作連結呢?
難道未來發篇文批判虛擬人物,也需要尊重該角色的人格權,不能任意評論其在作品中的行
為?
這麼政治正確的嗎?
更何況板規所規定的4-7,
對於發文態度有明顯的規範嗎?
我所關心的 莫過是板友們未來在C恰能否有一個自由輕鬆的言論環境
所以在對待所謂的 虛擬人物 虛擬作品的執法尺度上
我覺得板主需要與板友說明一下
4-7尺度問題,以免其他板友產生同樣疑問
以及思考保持同樣的4-7尺度之下是否會影響未來板友們的言論自由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