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板規4-5、4-7應有的標準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21-09-05 01:59:30
如題
板規要有標準 應該要盡量減少人的主觀判斷
4-5、4-7一直都沒有標準 全憑個人判斷 有失公允
所以 板規應該要有所依憑 才有標準
4-5、4-7應該修改或增列
文章與推文,禁止謾罵、人身攻擊或歧視特定族群
"謾罵"等負面詞句,以"教育部國語辭典為準"
(所有的筆戰、引戰、挑釁、酸人或歧視等等,皆以謾罵為標準,
必須由受害人檢舉)
以教育部國語辭典為準
要是語句中出現 負面或攻訐辭句,以這部辭典為準,相信各位都沒話說
而為什麼 必須由受害人檢舉?
見 濠梁之辯
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
我已經在中壢板的版規九 實行了1年多了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581557382.A.E19.html
偶爾有人來信檢舉,有成立的、也有不成立的,大家都沒有抱怨
包括 被檢舉人,都沒有人來信申訴或抱怨
可見是合理的規定
既能減輕版主負擔 又能讓板友有所標準、知所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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