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板規下,4-10不但對板友發表意見造成困難,界線也相當不明確
例如,同樣具有盜版資源,百度可提,伊莉很可能不能在板上提
過去被視為盜版來源的b站可以提,混亂的標準下
新來的板友光是在討論時很容易就會誤觸4-10的陷阱
4-10 〔散佈版權物違規〕
Ⅰ 違反以下任一款之規定者,無論臺灣地區代理與否,處水桶一個月。
但為官方公開之免費作品者,不在此限。
一 發文、回文、推文直接討論、散佈、分享非法ACG媒介
二 散佈、播放、徵求版權物
三 發文、回文、推文討論破解盜版軟體或遊戲主機
四 動畫:超過單集影片片長之三分之一。
五 漫畫:超過三分之一話,僅發行單行本者則為三分之一本。
六 小說:超過長度一章之內容。
七 遊戲:非遊戲官方允許之檔案。
八 院線片:出於電影院影片之影音翻拍等。
Ⅱ 因討論、分享ACG作品心得或情報之需要而援引作品,應注意其
不得含有過於明確之盜版媒介。例如: 漢化組名稱、工作人員名單
網站網址,QRCode、Logo等。違者處水桶一週。
刻意藉此散播或討論盜版者,比照前項辦理。
Ⅲ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
Ⅳ 盜版媒介已永久失效,或出現於新聞媒體、ACG板權方發布之公開消息者
不罰。
對於第一點「發文、回文、推文直接討論、散佈、分享非法ACG媒介」
改成「發文、回文、推文直接推薦、分享非法ACG媒介」
讓僅是提及的板友不會成為受罰對象,漢化組有甚麼抓馬也可以在板上進行討論
但不可提供連結、不可進行推薦
當有人詢問作品哪裡找時,板友應提供正板管道,或是可能知道的討論區
但不得提及哪裡可以獲得盜版、哪個盜版漢化組有漢化過
(推薦漢化組的狀況,除了玩梗時提及瑞樹漢化組外,應該是非常罕見了)
關於4-10-Ⅱ
浮水印部分,近來4-10的判決和疑問中可以注意到,可以分成漢化組和盜版網站兩部分
可以考量只禁漢化組,不禁有盜版資源網站的方案
因為目前實務上的判例,圖片中有盜版網站浮水印被認為在非盜版網站上取得時免罰
但是,漫畫中有漢化組浮水印則一定觸犯4-10
這方面就還有待板友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