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nh507121板主是否濫用權限、恣意妄為

作者: nh507121 (特)   2021-11-03 11:46:31
※ 引述《an94mod0 (灯露家的小蠟燭)》之銘言:
: 因板規有模糊性與心證的空間,每位板主對板規的解釋也不盡相同
: 具體的標準,僅能仰賴板主於C_Chat的公告或C_ChatBM的說明
: 例如nh507121板主在#1XLUrGX- (C_ChatBM) 公開告知所有使用者
: 推 Sunming: 講中共是智障ok嗎?我喊個支那賤畜有被 10/01 18:17
: → Sunming: 統欸 10/01 18:17
: 推 nh507121: 不ok 不能因為真的是智障就這麼說對方 10/02 22:14
: 「講中共是智障」會違規,即屬供板友參考的標準
: 但今天重新確認該篇文章,nh507121板主已使用推文管理功能,悄然刪除此說明
: (nh507121 刪除 nh507121 的推文: 123)
後來思考過後,認為自己這樣同樣是對中共這個他國的政治群體拐個彎說對方是智障
應該尊重對方不同的政治立場,故決定刪除推文
: 推文管理是供板主刪除違規推文
: 或誤判/改判時刪除原判決以免混淆,且皆應說明刪除的原因
: 例如nh507121板主這篇自己檢舉自己判決的文
: (nh507121 刪除 nh507121 的推文: 忘記是我自己檢舉的 撤回)
: 上例並非個案,nh507121板主上任後,無理由恣意刪除發言已是經常性行為
以下刪除推文大多是改判或是修正發言錯字或修正錯誤語意但與後面推文所要表達之意思
並無不同
: #1XFp5kW6 (C_ChatBM)
: (nh507121 刪除 nh507121 的推文: 123)
: (nh507121 刪除 nh507121 的推文: 123)
這邊刪除推文的理由並非你所說的123,而是
(nh507121 刪除 nh507121 的推文: 對不起)
(nh507121 刪除 nh507121 的推文: 對不起)
修正發言錯字和錯誤語意,與下方推文所以表達意思並無不同,為避免板友解讀錯誤故刪
除原推文修正
: #1XGdxioR (C_ChatBM)
: (nh507121 刪除 nh507121 的推文: 123)
: (nh507121 刪除 nh507121 的推文: 123)
: (nh507121 刪除 nh507121 的推文: 123)
這邊是修正錯誤語意並非改判,與下方判決內容並無不同
: #1XHxKfcf (C_ChatBM)
: (nh507121 刪除 nh507121 的推文: 123)
這邊是改判
: #1XLUuTQ6 (C_ChatBM)
: (nh507121 刪除 nh507121 的推文: 123)
決定思考後再重新下達判決
: #1XTmsMNf (C_ChatBM)
: (nh507121 刪除 nh507121 的推文: 123)
: (nh507121 刪除 nh507121 的推文: 123)
這邊是文章代碼格式跑掉才刪除與下方推文的
→ nh507121: #1XP1SkBK (C_ChatBM) 這個才一句的你判219.91.102.153 10/31 10:42
→ nh507121: 違規是幹嘛? 219.91.102.153 10/31 10:42
→ nh507121: 這個要判違規 你要不要連下面那個說兩大 219.91.102.153 10/31 10:46
→ nh507121: 被踩的一起判?
並無不同
: #1XUrPTdI (C_ChatBM)
: (nh507121 刪除 nh507121 的推文: 123)
這邊原本的推文是已通知,因為當時檢舉案突然多了20幾個,所以另外說了覺得很多案子
不想通知但還是通知了
後來覺得我這樣的發言確實有些不妥,因為檢舉本來就是每個人的權利,只要不是惡意濫
用檢舉或檢舉過於不合邏輯都應該要接受,故刪除該推文
: 板主本來就可能因時空背景不同,滾動式修正判決標準,想必板友也能理解
: 但改變判決應說明原因,而非直接刪除發言,濫用權限遮掩自己的出爾反爾
:
若前板主你覺得這樣的行為有些不妥,以後我可以每次刪除推文時都詳細說明刪除理由
另外經查證,您在擔任希洽板主時也經常刪除推文並沒有詳細說明理由
#1W-39Zm3 (C_ChatBM)
#1X9TwOP4 (C_ChatBM)
(an94mod0 刪除 an94mod0 的推文: 對不起)
僅說明"對不起",若是覺得發言不妥而刪除應該是要說明認為自己發言不妥才對吧?
僅說明"對不起"並不能明確表達為什麼要刪除該推文,甚至連要對不起的對象是誰都不清
楚,是要向檢舉人道歉,向被檢舉人道歉還是向誰道歉?
#1WXDsq6d (C_ChatBM)
#1X2UpkG6 (C_ChatBM)
這兩個更是誇張,連刪除理由都沒有寫,應該與我的123並無多大區別
(an94mod0 刪除 silkk 的推文: )
其中一個更是刪除其他人士的推文,若他有違規應該是要說明違反哪條板規才對吧?
例如:(an94mod0 刪除 silkk 的推文:B-1-1 )
而且經查詢該名板友甚至在C_ChaBM沒有任何違規被水桶的紀錄,代表你是擅自刪除推文
這樣完全沒有任何理由便刪除他人推文,請問an94mod0您在擔任板主時是否恣意妄為,任
意刪除他人推文?
另外要稱讚一下現任的馬板主,雖然經常刪除自己推文改判或再想想,但是都會詳細說明
刪除推文理由,確實是我所該效法學習的,感謝前板主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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