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an94mod0 九案判B-4原因

作者: linzero (【林】)   2021-11-10 12:40:09
※ 引述《nh507121 (伊莉雅我老婆)》之銘言:
: 其他板主認為他這樣不算是洗板,因為A-2-2也說了申訴文章標題與內容,一篇應以單一判
: 決為限,比較偏向這9篇申訴文章為一個亂板行為並認為這樣懲處過重違反比例原則,且板
: 務顧問說了B-2-1比較像是規範單一文章,所以其他板主認為以B-4處理比較好
: 但是我認為B-2-1並沒有只規範到單一文章,因為裡面提到了:
: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 若是有人洗了很多篇無關檢舉板文章,一樣是要依A-1-2一篇一篇檢舉B-2-1
: → Abby530424: 我自己覺得這九篇是合起來的亂板行為 58.114.79.55 11/10 11:52
: → Abby530424: 然後諮詢板務顧問意見 用B-4比較好 58.114.79.55 11/10 11:52
對此問個問題
如果某次板友間吵架吵到人身攻擊
然後橫跨多篇文章底下推文繼續
多篇下的推文都構成人身攻擊吵
目前判決情況看來
應該是跨幾篇就桶幾次
那能否像這邊採用認定是合起來的吵架行為
只桶一次呢?
一篇文底下推文可以對某一特定人罵10次
但只能桶一次
而十篇文底下推文對某一特定人各罵一次
是要桶10次
這樣所謂合起來的行為在這邊是否適用,然後認定同一次吵架吵多篇只桶一次?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