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回覆該申訴第三點的主張:
「前板主身分」確實相較其他使用者,對板規更為熟悉
但連現任板主群,對同一條板規的解釋都能完全相反了
例如 #1WRiL1aj 申訴中,我與時任板主redDest對板規4-19的認定方式就完全不同
雖然我已在#1WUKWKwX 闡述自己對板規4-19的理解
但其餘板主並不採信,並依多數決改判無違規
僅因身為前板主,且對板規的解釋與現任板主不同
就將相關言論認定為擾亂秩序、刻意誤導、蓄意亂板,已經不符合常理
難道說因為身為前板主,所以發表違背現任板主意向/心證的言論
就通通當作是擾亂秩序、刻意誤導嗎?
主張僅是其對板規的解釋與現任板主不同,並非擾亂秩序、刻意誤導
但是申訴人在L板主甫新上任對板務處理不熟悉時
曾經發文 #1WxHvcEN (C_ChatBM) 提醒L板主:
申訴需要在判決確定後三日內提出
#1WxHqvBO (C_ChatBM)
推 laptic: 按照上級判決辦理,認定無違規
→ laptic: 對了,標題麻煩修正一下,應該是 [申訴]
這篇很明顯超過了
當然你要開特例我也是尊重啦
反正上至群組長也都在開特例
但小心被檢舉恣意妄為
證明您在擔任板主時其對申訴時效的解釋與現任板主相同,都是從判決確定後三日內算起
故認定並非僅是單純的與現任板主的理解不同而造成的程序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