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Haruhi,涼宮春日板劣文不服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1-06-08 18:42:58
: 於06032051推文給予提醒:此行為將會依鬧板處置,於06040000會執行,給予機會自d。
: 06040030未見該違規使用者有改善作為,故於06040030後給予小d劣文。
這裡同意
: 引自本板#1DwIiv8P:
: 違規使用者自述:
: 最後兩行推文即版主所推,但,我會有所誤會是因為我這篇文章是repo某一篇眾版友
: 都不服版主處理的文章所發,我以為版主在這裡是我REPO的文章做出回應
: 但沒想到最後被劣退的是我
: 以上可知使用者得知此警告
: 另,該使用者無與本人做任何討論,其信件於06050052寄到。
: 申訴案於06050243前提出,本人連該信件都未看到,申訴案卻已提出。
: 此次為越級上報之申訴案。
→ staristic:我相信申訴的規定在那篇文中寫得明明白白,當中沒有任何 06/06 00:40
→ staristic:條文指示我必須在版主回信之後才能向上申訴 06/06 00:40
不到2個小時就要求回信 這我無法苟同
也別說站規沒說要求回信啥的 根據本組組規正常程序就是3天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該板板主故意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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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為了增進申訴案的執行效率
組務收到申訴後,請小組長/群組長寄信通知看板板主或被告人。
4.另承3,由於已有寄信的動作
被申訴者必須在三天內做出答辯的動作,違者將對被申訴者作出警告。
註︰若有私人原因無法按時回應,請先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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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同意
: 以下引自本板#1DwIiv8P:
: :1、Haruhi版的版規中並無定義「鬧版」,本人此文章有可能違版之版規僅下條:
: : 引用自Haruhi版置底文,文章代碼#16M62ee2
: :8.違反板規之處置 及板規爭議之時 由板主自由心證依ptt常規處置
: :此條規定用的是必須適用在「有板規爭議」時,我所發的文章並沒有板規的爭議,亦
: :無違反任何版規,因此版主自由心證的前提不能成立,因此版主無任何劣退我的理由
: 鬧板,定案。
同意 這是合理的自由心證
更何況已有先行警告
→ nawussica:基本上此種文章我是當作鬧版 0603前自D 否依鬧版處置 06/03 20:51
→ nawussica: 0604 06/03 20:59
此申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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