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Eer (AE王道)
2014-12-29 18:00:41※ [本文轉錄自 AEer 信箱]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標題: Re: [通告] 檢舉 無意義文 2014/12/29
時間: Mon Dec 29 16:45:06 2014
我不知道閣下所認為的『不禮貌』可以怎麼申訴?
回復信乃本人所為 非板主一致性決定
善意提醒乃希望閣下對板上事務能有友善態度 更何況一個已經著手處理的案件無須再為檢舉實屬當然
重覆檢舉實會困擾板主
惡意檢舉也會困擾看板使用者
故為如此提醒
若認為提醒不禮貌而有申訴事由煩請自行申訴 亦無須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