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86506 (李蘭德)》之銘言:
: 本人認為在回覆信的內容中
: 態度並無不妥 對於板友AEer所謂之"不禮貌"感到莫名其妙
: 究其所以
: 第一封回覆信中 本人僅為表明此一刪文已經進入板主判斷的程序
: 希望板友AEer別濫用檢舉 僅因為其檢舉信並不附理由
: 根據PTT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的相關規定
: 第十六條(檢舉應註明事項)
: 提出檢舉時,必須註明下列事項:
: 一、檢舉人
: 二、被檢舉人
: 三、檢舉事由
: 四、所附證據
: 前項檢舉人及被檢舉人須填載明確,檢舉事由須秉實詳述,所附證據須充分真實。
: 由上可知檢舉人必須附相關事由
: 然正如附件1所載
: 檢舉人AEer 並未附相關檢舉事由之證明
: 是不依規則之檢舉 簡言之根本非檢舉
: 但其竟使用檢舉信 實有濫行或惡意檢舉之嫌疑
: 本人 原不想追究 只打算提醒檢舉人勿造成板主及使用者的困擾
: 檢舉人竟因此回稱本人的善意提醒屬於"不禮貌之行為"
: 更讓本人困惑的是
: 檢舉人竟稱呼其已經截圖 以此迴避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難道之後每個已刪文的文章 都能因為標題已經被刪
: 而任何人都能以板規來檢舉 企圖使人入罪嗎?
: 實是本人困惑之所在
: 就回覆信內容而言
: 本人僅是盡看板管理者應盡之告知義務
: 而檢舉人所自認為之不禮貌 應該屬於其個人主觀認知問題
: 本人亦無所謂公開道歉之理
: 否則 無疑是讓板主無所適從
: 以上請小組長定奪
口氣一定要這麼兇嗎?
從以前到現在我所檢舉的事件
都有我個人慎重思考過才提出來的
並非莫須有的胡亂栽贓
雖然有時我們雙方沒有共識
但也都是在良好的互動下進行討論不是嗎
我自認平常和板主間並無細故
講話也都謙恭有禮
板主和我互動也都良好
不懂今天d86506板主為何突然翻臉
還先入為主的認為我惡意,隨意檢舉
如果覺得我流程不對或欠缺事證
可以好好的說"請補充違規證據"
而不是指責我惡意檢舉不是嗎
可能d86506板主心情上因為其他事受到影響
但希望他在板務處理上切勿情緒用事
我只希望他能在公開板面上說聲"抱歉"
事情就能此結束了
雙方還是能和好如初
謝謝 d86506板主和小組長都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