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nintama 看板動亂還有要處理嗎 ?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9-09 18:03:51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 依照
: ┌─────────────────────────────────────┐
: │ 文章代碼(AID): #1IibKIcr (Board-Police) [ptt.cc] [公告] 聚眾混亂看板秩序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387418898.A.9B5.html │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 m 12/19 longbow2 □ [公告] 聚眾混亂看板秩序處理辦法
: 1.以下情況得依本規定處理、處罰:
: (1)本站使用者教唆或煽動群眾至特定看板,進行破壞或影響看板秩序之行為。
: (2)本站使用者與多數其他使用者一同破壞或影響看板秩序之行為。
該板有規定不能PO自介、閒聊、打氣、還是空白文嗎?
有人破壞這個規定嗎?
沒有,怎麼叫影響秩序?
不然賭鬼板是不是應該桶光光?
: 4.聚眾混亂看板秩序發生中,板主依一般看板管理方式已難以恢復看板秩序時,
: 應向看板所屬之小組長報告。經小組長同意者,應於看板上公告進入
: 特別時期,並說明公告後之違規將移送看板警察局。
板主從沒說過想要恢復什麼打一開始就不存在的"秩序" OK?
也根本沒什麼違規不違規的問題
憑什麼處理沒違規的板友?
: 5.經板主公告特別時期後,使用者仍持續聚眾混亂看板秩序者,
: 板主除對其處以水桶、劣文外,得於組務板發文向小組長申請,
: 將特定使用者求處一至五張罰單。
: 前述申請經小組長審查後,應公告各違規者之處罰方式與程度,
: 並移送看板警察局執行。
: 6.對本規定第 5 條之處分不服者,應先向板主申訴;對板主回應申訴之結果仍不
: 服者,應向小組長申訴。
: 小組長審查申訴後,認有變更原處分方式之必要者,應公告並移送看板警察局執行。
: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 第九條(無管理者時之認定權人)
: 關於前項之認定,無人擔任板主之看板,由小組長認定之。無人擔任小組長之群組,
: 由本站認定之。
: 該看板板主請辭 請問 nintama 看板動亂還有要處理嗎 ?
既然現在是設成靜
所以應該由小組長接手後,發一篇公告,
從該公告開始,不得PO哪些類型的文章,否則視為亂板,並懲處。
對先前的文章開鍘,我認為沒道理
作者: KotoriMine   2015-09-09 19:00:00
好像也是 本來就沒規矩的板了XDDD
作者: zs111 (花椰菜怪物)   2015-09-12 22:34:00
請辭幹嘛 根本不用管版啊QQ((誤
作者: ClubT (小喬)   2015-09-15 13:52:00
賭鬼板真的是個很...的板...
作者: WeAntiTVBS   2015-09-15 23:58:00
那至少9/5~9/6範圍的外來洗版文章應該全部清除..且如果貴組有規定的話 直接公告列入貴組黑名單..一定期限內不得新增為貴組轄下版主之職,認真地說 既然糾眾刻意洗版然後嘻皮笑臉的辭去版主,後果要自己承擔~
作者: AppleWine (®)   2015-09-16 20:23:00
現在換成要誣陷糾眾洗版 禮義廉到這種程度真是不簡單
作者: zs111 (花椰菜怪物)   2015-09-16 20:56:00
誰糾眾了 證據拿出來啊XDDDDDDDDDD不要秀........啊不說惹 會被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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