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ojet (飛稷)》之銘言:
: 申訴原因: 禁言29天 (後面改成14天禁言)
: 答辯理由:
: 1.組版大人 我在推這四句話時 皆是在版主群突然發布 禁低調文規定 的公告
: 基本上我的立場就是反對版主群不顧程序正義 不顧眾多版民的想法
: 我當時立場就與版主群對立的人 而AresMars認同應該禁低調文 與版主立場一致
: 版主在審查檢舉時立場上就有失公平性 自然認同AresMars 是理性討論
板主群認為 不是所有事情都適合用投票
接著審查是一視同仁 與立場無關 其可由下方證明
: 2.我四句推文時間僅在12分鐘完成(08/04 07:59)
: 而AresMars是在我四句話全推文後才進行第一次申訴(08/04 08:04)
: 雖然AresMars 漏提第四句 但nicetree版主 隨後在公告下方(08/04 08:05)推文
: {說 tof 我們板主都能理解版友的情緒 願意承擔謾罵 ,
: 在公告內我們也會輕鬆看待踰矩 不代表你可以隨便找人攻擊,請你自制)
: 顯示即使AresMars 漏提第四句 nicetree 也早已看到第四句並綜合評定這是此行為
: 發生在公告內屬於合理範圍 並在檢舉區08/04 22:27 回覆此案 故即使AresMars提
噓 frojet: 原來真的問題是在 AresMars 為了護航顛倒是非 08/04 07:47
在過去處理評論板友時 我們都是根據檢舉者提出的檢舉內容當作是審查依據
因此在受第一次檢舉時 AresMars 只提供上面這一條推文都作為檢舉內容
在接受檢舉後 板主群中有兩位認定未達檢舉標準 一位認為該罰(給警告)
而那一位就是我
但基於多數決 最後決定免罰 那我們也不會提醒檢舉人補充事證
: 第二次申訴時 補新事證(其實根本也不是新事證) 版主群在08/05 15:52 前
: (長達約18小時) 並沒有多做補充
: 然而卻在我申訴他們之一不到20分鐘內(08/05 15:34) 突然說接受第二次檢舉
: 認定我人身攻擊 一次給予高達 29天禁言
第二次申述內容因檢舉人重新補上新事證,因此重新檢視檢舉完整內容,
三位板主均認定已達檢舉標準,故給予禁言處分。
若檢舉人再第一次檢舉後就停止檢舉,那版主群也就不會再繼續追究,
那就是會維持第一次的結果。
: 此次禁言處分立刻引起其他板友正義伸援 並找出版主自己明顯違反規定
: 加重處罰 此時版主才不好意思改口說是自己腦袋怪怪 沒有思考仔細
: 改14天禁言 此時間點和行為 都令人無法不聯想到 根本就是 惱羞成怒
: 公器私用的行為
你是受罰人 會有如此想法完全合理
自低調公告發出後 我們除了睡眠時間
大部分時間都是緊盯板上動態及三人持續用line開會討論
在這幾天精神都處於緊繃的情況 那發現判錯我也有立即再公告中道歉了
: 3.此外我與PrinceBamboo 是反對低調文規定發布 反應最為大聲的人
: 而版主群特意挑我們兩個出來 大桶特桶 也頗有殺雞儆猴之意
你們兩位都違反板規且被人檢舉的 不是版主主動提出判決的
所以這一點你不要搞錯
: 綜上所訴 我認為三位版主 不顧眾多版民的意見
: 且刻意濫用版主特權 打壓反對他們的人 實質不配再當版主
: 請組版大人明察 恢復我發言的權利
: 並請認真思考這三位版主 是否 仍足以擔任版主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