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uckcomic 板主 smart1988

作者: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0-03-06 01:57:56
: > ◎違反板規三-2「你沒認真看」 更正處
: > 指責原PO未經查證就來吐槽
: > 推文內容相當於指責原PO沒有認真看
: > 不管是指責原PO沒看原作還是漫畫
: > 總之就是不認真
: > 警告兩支
: 同第一點 申訴成立
: 雖然根據三-3-2其他衍生作品劇情補完:
: 可以判這樣沒錯
: 但該篇不是亂吐
: 原PO自己在原文中寫道:我就不信原著是這樣寫
: 其他板友以原作反駁原文中的說法 並無不妥
: ***
: 這邊,引用漫吐板板規第三條第二項
: ┌──────────────────────────────────┐
: │   │
: │ │
: │ 另一種狀況則是吐槽者的引證錯誤時,常有很多護航者會提到吐槽者  │
: │ 沒認真看漫畫,要求吐槽者重新認真看過再來吐槽,但是人家就是因 │
: │  為看不下去才來這邊罵呀,更怪的是,我討厭一個東西,怎麼還有可 │
: │ 能去研究他?討厭棒棒堂的人會去把棒棒堂全部的唱片偶像劇都欣賞 │
: │ 過一遍再來罵他們嗎? │
: │ │
: │ 所以在護航者看到吐槽點與自己所知落差極大或有引證錯誤時,請用 │
: │ 理直氣和的態度直接糾正或說出你的意見,不要再一直講別人 │
: │ │
: │            「你沒認真看」了。   │
: │ │
: │ │
: │ │
: │ │
: │ (本款完) │
: └──────────────────────────────────┘
: 對照lafk的發言:
: → lafk:要吐嘈也用心點,一乘寺之戰可是武藏成名的傳奇代表作! 02/23 14:47
: 「要吐嘈也用心點」相當於「你沒認真看」,這點相信沒有疑義。
: 依板規規定,即使是指正錯誤,這句話也是屬於違規之列。
: 即使原PO有提到原作,也不能用這句話。
: 此條完全依板規規定。
依我的觀點來看這條板規,所謂的引證錯誤,基本上是用在對於吐槽作品時
對於該作品中所吐槽的點的引證錯誤時的保護條規
但是在這一項中,該情形和板規所描述的情形,個人認為有所出入
吐槽者並不是吐作品時的引證錯誤,而是在引用資料時的引用錯誤
也因此,和板規中所描述的「被護航者要求重新看作品」的情形有出入
而該板規中所禁止的「你沒認真看」該句,基本上也是保護吐槽者的措施
但是根據板規所寫,此句在針對吐槽者吐槽該作品時,才是確實禁止的
此一引述板規,並未詳細規定對於引用原作錯誤時的相關處理
個人認為這項是板規上較為模糊的地方,希望能夠盡速釐清相關處理方式並修訂之
而「要吐嘈也用心點」這句話,個人認為並不能完全地與「你沒認真看」畫上等號
要人用心點,其基準點依情況而言並不完全相同
基準點可以是不用心,或者是表現持平,而根據基準點的不同,意思也跟著不同
這句話也是介於模糊地帶之間,在處理上會有所爭議
因此也希望能夠針對相關的模糊語句做個統整的規定
以上為我對於板規以及相關語句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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