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對一直麻煩群組長說聲對不起,但我剛剛想起來了:
節錄suckcomic板規5.0之4-1:
│ 文章中人身攻擊經檢舉且板主受理,經勸告後自行修改或刪除不予警 │
│ 告,勸告後不自行刪除文章則由板主刪除 │
│ 推文中之人身攻擊經檢舉且板主受理後,記警告二支 │
smart1988 之違規發生在文章中,在我勸告其刪文無效後,被我刪文並收入精華區
留做備份待考。既然已照板規開罰,自然不可能再受理相同的檢舉。因此小組長說
我自始不受理檢舉應該屬於誤會,事實上是我受理第一次檢舉並開罰後,不受理第
二次檢舉,因此並無違反板規之處。
本板對於發文的罰則一向比推文來得輕,推文違反3-1 水桶兩天,發文則刪除。可
見並非僅有人身攻擊如此,同時也絕非我剛剛自己去修改的。當然smart1988 的文
章也絕非我剛剛才去刪除的。
望群組長明察,消去我的一隻警告,畢竟我的處置完全遵守本板板規。